【考題·簡答題】(2013年)A市甲公司向B市乙公司購買10臺專用設(shè)備,雙方于7月1日簽訂了買賣合同。買賣合同約定:專用設(shè)備每臺10萬元,總價100萬元;乙公司于7月31日交貨,甲公司在收貨后10日內(nèi)付清款項;甲公司在合同訂立后5日內(nèi)向乙公司交付定金5萬元;雙方因合同違約而發(fā)生的糾紛,提交C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7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5萬元定金。
7月20日,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因向甲公司訂購該批專用設(shè)備的丙企業(yè)明確拒絕購買該批貨物,甲公司一時找不到新的買家,將不能履行合同。
7月22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定金不予返還,并要求甲公司賠償定金未能彌補的損失。甲公司不同意賠償損失,乙公司遂向C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于乙公司的仲裁申請,甲公司認為:(1)只有當合同履行期滿甲公司未履行合同,乙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乙公司于7月22日主張解除合同不合法,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2)即使合同可以解除,那么合同被解除后,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即失去效力。所以,乙公司應向A市法院提起訴訟;(3)甲公司愿意承擔定金責任,但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賠償損失。
據(jù)查,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給乙公司造成約10萬元損失。
要求:根據(jù)合同、擔保、仲裁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回答問題。
(1)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簡要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乙公司7月22日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因預期違約解除合同。即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本題中,7月20日,甲公司明確告知乙公司不能在7月31日履行買賣合同,屬于預期違約的情形,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甲公司主張乙公司應向A市法院提起訴訟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簡要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甲公司主張乙公司向A市法院提起訴訟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規(guī)定,仲裁協(xié)議具有獨立性,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本題中,甲公司以合同解除仲裁條款失去效力為理由要求提起訴訟的說法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3)甲公司認為乙公司不能要求賠償損失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簡要說明理由。
『正確答案』甲公司認為乙公司不能要求賠償損失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
根據(jù)規(guī)定,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法院可以并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shù)臄?shù)額總和不應高于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本題中,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的定金為5萬元,而甲公司不履行合同給乙公司造成的損失為10萬元,定金不能彌補乙公司的損失,因此乙公司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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