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分析題
1、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從證券市場上購入B公司于2006年1月1日發(fā)行的債券,該債券5年期、票面年利率為5%、每年1月5日支付上年度的利息,到期日為2011年1月1日,到期日一次歸還本金和最后一次利息。A公司購入債券的面值為1000萬元,實際支付價款為1005.35萬元,另支付相關費用10萬元。A公司購入后將其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購入債券的實際利率為6%。假定按年計提利息。2007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為930萬元(不屬于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2008年1月2日,A公司將該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其公允價值為925萬元。2008年12月31日,該債券的預計未來現(xiàn)金流量現(xiàn)值為910萬元(不屬于暫時性的公允價值變動)。2009年1月20日,A公司將該債券全部出售,收到款項905萬元存入銀行。要求:編制A公司從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上述有關業(yè)務的會計分錄。
2、東軟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軟公司)系工業(yè)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33%。東軟公司采用實際成本對發(fā)出材料進行日常核算。期末存貨采用成本與可變現(xiàn)凈值孰低計價,按單個存貨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假定在本題核算時,東軟公司和北方公司均不考慮增值稅以外的其他稅費。東軟公司2007年和2008年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假設都是公允的交易或事項):(1)2007年3月10日,東軟公司從其子公司P公司購入一臺不需安裝的甲設備用于生產(chǎn)新產(chǎn)品,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設備買價為10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7萬元。東軟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運雜費及途中保險費3萬元。購入的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無殘值。(2)2007年12月31日,甲設備的可收回金額為86.4萬元,此時預計設備尚可使用年限為4年。(3)2008年4月20日,因新產(chǎn)品停止生產(chǎn),東軟公司不再需要甲設備。東軟公司將甲設備與南方公司的一批A材料進行交換,換入的A材料用于生產(chǎn)B產(chǎn)品。雙方商定設備的公允價值為80萬元,換入原材料的發(fā)票上注明的材料價款為60萬元,增值稅額為10.2萬元,東軟公司收到補價9.8萬元。東軟公司的總經(jīng)理為南方公司的董事。(4)由于市場供需發(fā)生變化,東軟公司決定停止生產(chǎn)B產(chǎn)品。2008年6月30日,按市場價格計算的該批A材料的價值為6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銷售該批A材料預計發(fā)生銷售費用及相關稅費為3萬元。該批A材料在6月30日仍全部保存在倉庫中。2008年6月30日前,該批A材料未計提跌價準備。(5)按購貨合同規(guī)定,東軟公司應于2008年7月2日前付清所欠北方公司的購貨款100萬元(含增值稅額)。東軟公司因現(xiàn)金流量嚴重不足,無法支付到期款項,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于2008年7月5日進行債務重組。債務重組協(xié)議的主要內容如下:①東軟公司以上述該批A材料抵償所欠北方公司的全部債務,該批A材料的公允價值為70萬元,計稅價格等于公允價值;②如果東軟公司2008年7月至11月實現(xiàn)的利潤總額超過200萬元,則應于2008年12月10日另向北方公司支付10萬元現(xiàn)金。估計東軟公司2008年7月至11月實現(xiàn)的利潤總額很可能超過200萬元。北方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北方公司對該項應收賬款已計提壞賬準備20萬元;接受的A材料作為原材料核算。(6)2008年7月6日,東軟公司將該批A材料運抵北方公司,雙方已辦妥該債務重組的相關手續(xù)。在此次債務重組之前東軟公司尚未領用該批A材料。北方公司屬于東軟公司的合營企業(yè)。(7)東軟公司2008年7月至11月實現(xiàn)的利潤總額為210萬元。要求:(1)編制東軟公司購買甲設備、甲設備計提減值準備、非貨幣性交易和債務重組相關的會計分錄。(2)編制北方公司債務重組相關的會計分錄。
3、中原公司為國內A股上交所上市公司,2007年1月1日,中原公司用銀行存款33000萬元從證券市場上購入華泰公司發(fā)行在外80%的股份并能夠控制華泰公司。同日,華泰公司賬面所有者權益為40000萬元(與可辯認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相等),其中:股本為30000萬元,資本公積為2000萬元,盈余公積為8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7200萬元。中原公司和華泰公司不屬于同一控制的兩個公司。(1)華泰公司2007年度實現(xiàn)凈利潤4000萬元,提取盈余公積400萬元;2007年宣告分配2006年現(xiàn)金股利1000萬元,無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2008年實現(xiàn)凈利潤5000萬元,提取盈余公積500萬元,2008年宣告分配2007年現(xiàn)金股利1100萬元。(2)中原公司2007年銷售100件A產(chǎn)品給華泰公司,每件售價5萬元,每件成本3萬元,華泰公司2007年對外銷售A產(chǎn)品60件,每件售價6萬元。2008年中原公司出售100件B產(chǎn)品給華泰公司,每件售價6萬元,每件成本3萬元。華泰公司2008年對外銷售A產(chǎn)品40件,每件售價6萬元;2008年對外銷售B產(chǎn)品80件,每件售價7萬元。(3)中原公司2007年6月20日出售一件產(chǎn)品給華泰公司,產(chǎn)品售價為100萬元,增值稅為17萬元,成本為60萬元,華泰公司購入后作管理用固定資產(chǎn)入賬,預計使用年限5年,預計凈殘值為零,按直線法提折舊。要求:(1)編制中原公司2007年和2008年與長期股利投資業(yè)務有關的會計分錄。(2)計算2007年12月31日和2008年12月31日按權益法調整后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3)編制該集團公司2007年和2008年的合并抵銷分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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