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期權合約都包括四個特別的項目:標的資產、期權行使價、數(shù)量和行使時限。
標的資產(Underlying Assets)
每一期權合約都有一標的資產,標的資產可以是眾多的金融產品中的任何一種,如普通股票、股價指數(shù)、期貨合約、債券、外匯等等。通常,把標的資產為股票的期權稱為股票期權,如此類推。所以,期權有股票期權、股票指數(shù)期權、外匯期權、利率期權、期貨期權等,它們通常在證券交易所、期權交易所、期貨交易所掛牌交易,當然,也有場外交易。
期權行使價(Strike Price 或 Exercise Price)
在行使期權時,用以買賣標的資產的價格。在大部分交易的期權中,標的資產價格接近期權的行使價。行使價格在期權合約中都有明確的規(guī)定,通常是由交易所按一定標準以減增的形式給出,故同一標的的期權有若干個不同價格。一般來說,在某種期權剛開始交易時,每一種期權合約都會按照一定的間距給出幾個不同的執(zhí)行價格,然后根據(jù)標的資產的變動適時增加。至于每一種期權有多少個執(zhí)行價格,取決于該標的資產的價格波動情況。投資者在買賣期權時,對執(zhí)行價格選擇的一般原則是:選擇在標的資產價格附近交易活躍的執(zhí)行價格。
數(shù)量(Quantity)
期權合約明確規(guī)定合約持有人有權買入或賣出標的資產數(shù)量。例如,一張標準的期權合約所買賣股票的數(shù)量為100股,但在一些交易所亦有例外,如在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權合約,其標的股票的數(shù)量等于該股票每手的買賣數(shù)量。
行使時限(到期日)(Expiration date 或 Expiry date)
每一期權合約具有有效的行使期限,如果超過這一期限,期權合約即失效。一般來說,期權的行使時限為一至三、六、九個月不等,單個股票的期權合約的有效期間之多約為九個月。場外交易期權的到期日根據(jù)買賣雙方的需要量身定制。但在期權交易場所內,任何一只股票都要歸入一個特定的有效周期,有效周期可分為這樣幾種:①一月、四月、七月、十月;②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③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它們分別稱為一月周期、二月周期和三月周期。
按執(zhí)行時間的不同,期權主要可分為兩種,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只有在合約到期日才被允許執(zhí)行的期權,它在大部分場外交易中被采用。美式期權,是指可以在成交后有效期內任何一天被執(zhí)行的期權,多為場內交易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