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術語買方義務:
1. 自負費用訂立自指定的地點運輸貨物的合同,支付有關的運費,并將承運人名稱、交貨日期或期限以及依情況在指定的地點內的具體交貨點給予賣方充分通知。
2. 根據(jù)買賣合同的規(guī)定受領貨物并支付貨款。
3. 承擔自賣方交貨之日起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4. 自負風險和費用,取得進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許可,并辦理貨物進口所需的海關手續(xù)。
使用FCA應注意的問題有哪些?
1. 運輸責任;
2. 交貨方式;
3. 風險和費用轉移問題;
4. FCA與FOB的異同點。
相同點:
1) 買賣雙方的責任劃分基本相同。
2) 貨價構成一樣。
3) 合同性質相同。
不同點:
1) 適用范圍不同。
2) 風險轉移不同。
3) 裝運費用的負擔不同。
采用CPT術語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
采用CPT和FCA術語,買賣雙方各自承擔的基本義務,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從交貨地點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輸責任與費用由FCA條件下的買方轉由CPT條件下的賣方承擔。
使用CPT應注意:
1. 適用的運輸方式、交貨地點、風險劃分界限及合同性質和FCA相同;
2. 費用劃分;
3. 裝運通知的重要作用;
4. CPT與CFR的異同點:
相同點:
1) 買賣雙方的責任劃分基本相同;
2) 貨價構成基本相同;
3) 合同性質相同;
4) 按這兩種術語成交,都是風險轉移在先,費用轉移在后。
不同點:
1) 適用范圍的運輸方式不同;
2) 風險劃分界限和交貨點也不同。
使用CIP應注意:
1. 費用的劃分;
2. 有關保險的問題;
3. CIP與CIF異同點:
相同點:
a) 它們的價格構成中都包括了通常的運費和保險費,所以,按這兩種術語成交,賣方都要負責安排運輸和保險并支付有關的運費和保險費。
b) CIP合同和CIF合同均屬于裝運合同。
不同點:主要是適用的運輸方式的范圍不同。
FCA、CPT和CIP之間的異同點:
相同點:
1. 都不得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
2. 交貨地點相同,都要根據(jù)運輸方式不同而由雙方約定;
3. 風險都是在承運人控制貨物時轉移;
4. 按它們成交的合同都屬于裝運合同。
不同點:
1. 買賣雙方所承擔的責任和費用不同。FCA賣方不負責運輸;CPT賣方要負責運輸支付運費;CIP賣方不僅負責運輸支付運費,又要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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