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信用保險合同與保證保險合同
主要內(nèi)容概要:
信用保險合同;信用保險合同的特征;信用保險合同的種類(重要);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了解)。
保證保險合同;保證保險合同的特征;保證保險合同的種類(重要);保證保險合同與信用保險合同的異同(重要)。
(一)名詞解釋
1、信用保險合同:指作為債權人的被保險人在信用貸款或售貨交易過程中,當債務人不為清償或不能清償時,保險人經(jīng)代為賠償后而代為向債務人索賠的一種財產(chǎn)保險合同。
2、保證保險合同:指作為被保證的債務人或雇員未履行債務或是以欺騙舞弊行為,給債權人或雇主造成經(jīng)濟損失時,保險人代為賠償后從而取得代位追償權的一種保險合同。
(二)選擇、簡答或論述
一、信用保險合同的特征
1、合同的公益性
2、主體的特殊性 經(jīng)營信用保險業(yè)的保險人,必須取得主管部門的特別授權。
3、承保危險的無規(guī)律性
二、信用保險合同的種類
1、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主要險種,(1)普通出口信用險 (2)寄售出口信用險 (3)出口融資信用險 (4)托收方式出口信用險
(5)中長期延付出口信用險 (6)海外工程出口信用險
2、(國內(nèi))投資信用保險合同
3、(國內(nèi))商業(yè)信用保險合同 主要險種,(1)貸款信用險 (2)消費信用險
三、保險責任
1、政治危險責任
(1)戰(zhàn)爭、類似戰(zhàn)爭行為、叛亂、罷工及暴動
(2)政府有關部門征用或沒收
(3)政有關部門匯兌限制
2、信用危險責任
(1)買方無力償付債務
(2)買收貨后超過付款期限4個月以上未支付貨款
(3)買方拒絕收貨及付款而其原因并非由被保險人違約,且被保險人以采取了必要措施包括必要時向買方起訴,迫使買方收貨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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