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資源稅制
一、資源稅制概述
1.定義:是對自然資源征稅的稅種的總稱。
2.種類:資源稅(狹義的資源稅,石油,礦產品和鹽等)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
耕地占用稅
土地增值稅
3.級差資源稅和一般資源稅的概念及其區(qū)別☆
(1)級差資源稅:是國家對開發(fā)和利用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由于資源條件的差別所取得的級差收入課征的一種稅。
一般資源稅:是國家對國有資源,根據國家的需要,對使用某種自然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為取得應稅資源的使用權而征收的一種稅。
(2)區(qū)別☆: ①性質不同:前者屬于級差地租,后者屬于絕對地租。
、谡鞫悓ο蟛煌呵罢呤菍κ杖氲恼鞫悾笳呤菍κ褂脵嗟恼鞫。
4.資源稅制的作用:(1)調節(jié)資源級差收入,有利于企業(yè)在同等水平上展開競爭。
(2)加強資源管理,有利于促進企業(yè)合理使用自然資源。
(3)有償開采國有資源,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二、資源稅(狹義)的征收制度
1.定義:是對我國境內開采礦產和鹽資源的單位和個人取得的級差收入的一種稅。
2.征稅范圍:礦產品和鹽(石油,煤,天然氣,金屬,非金屬礦產品)
3.納稅人:是從事應納資源稅產品開采的所有單位和個人。
4.稅率247從量定額,原則是普遍征收,級差調節(jié)。
5.計稅依據:應納稅額=課稅數(shù)量×單位稅額
三、耕地占用稅
(一)定義:是在全國范圍內對占用農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它非農業(yè)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guī)定稅額一次性征收的一種稅。
(二)開征的意義:(1)運用稅收手段,加強對土地的管理,以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2)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對于民富國強實現(xiàn)四化意義重大。
四、土地增值稅(注:不是增值稅)
(一)概述
1.定義:是對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等產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2.土地增值稅的起源
(1)實質:是對土地收益或地租的征稅。
(2)基本思想:土地增值額是一種不勞而獲的所得,不能由一人所有。
(3)目的:是為了鼓勵土地的改良,促進社會利益的增長。
3.開征土地增值稅的意義:
(1)是為了解決我國目前房地產市場上出現(xiàn)的問題。
、偻恋毓┙o計劃性不強,成片批租量過大,價格過低。
、诜康禺a開發(fā)公司增加過多,價格上漲過猛,投資規(guī)模偏大。
、勖つ吭O立開發(fā)區(qū),占用耕地過多,開發(fā)利用率低。
、芊康禺a市場機制不完善,行為不規(guī)范,“炒”風過盛。
(2)開征土地增值稅的具體作用☆
、儆欣谙拗品康禺a的投機炒賣活動,防止國有土地收益的流失。
、谟欣谠黾訃邑斦杖搿
、鄯隙愔聘母锏目傮w設想,是建立分稅制財政機制的需要。
(二)土地增值稅的征收制度
1.納稅人: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等產權的單位和個人。
2.計稅依據:是納稅人轉讓土地所取得的增值額。
其中:(1)土地增值額=出售房地產的總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2)增值額的具體扣除項目P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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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陂_發(fā)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
、坶_發(fā)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費用
、芘f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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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稅率及稅額計算
(1)稅率:四級超率累進稅率P266
(2)計算:
①定義法(分級計算法):即先求增值額,再求增值率P267
增值額=收入-扣除項目金額
增值率=增值額÷扣除項目金額×100%
應納稅額=∑(扣除項目金額×第n級增值百分比%×第n級稅率%) ∑為求合符號
②速算法(采用速算扣除率)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率
4.免稅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其土地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稅。
(2)因國家建設需要現(xiàn)被政府征用的土地。
5.征收管理:納稅人應于轉讓土地合同簽訂日起7日內到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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