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詞:
是流行于南方的用琵琶、三弦伴奏的講唱文學形式。它起源于宋代的陶真和元明的詞話,開始出現(xiàn)于明中葉,至清代極為繁榮,是清代講唱文學中成就最高、影響最大、流傳作品最多的一種。它由說、噱、彈、唱等部分組成,唱詞以七言句為主,間有三言襯字。其作品多為長篇,每次開說前往往插上一段開篇,相當于話本中之人話,供演唱者定場試音之用。彈詞多用第三人稱敘述,文字淺近,語言上有“國音”和“土音”之分。
小品:
“小品”一詞原為佛教用語,明代后期開始用來指一般文章,以區(qū)別于以往那些關(guān)于國家政典、理學精義的“高文大冊”,而提倡一種靈活便利、抒發(fā)真情的新體散文。它不專指某種文體,尺牘、游記、雜記、隨筆、書信、日記、傳記、序跋等均可包括在內(nèi)。晚明時期,這種文章風格正好適應了當時人們抒張個性、追求自由的社會心理和公安派“獨抒性靈”的文學主張,于是便在社會上普遍流行起來。公安三袁、陳繼儒、王思任、祁彪佳、張岱等均為著名的小品文作家,其中以袁宏道和張岱成就最高。
狹邪小說:
清道光至光緒年間,有一批以狎優(yōu)狎為題材的小說出現(xiàn),魯迅稱之為“專敘男女雜沓”的“狹邪小說”其主要代表作有毗陵的《品花寶》、魏秀仁的《花月痕》、俞達的《青樓夢》、韓邦慶的《海上花列傳》及張春帆的《九尾龜》等。
新小說:
是相對于“舊小說”而言的,專門指擁護“小說界革命”的作者創(chuàng)作的各種類型、各種面貌的小說作品。其涵義有二:一是“使小說新”,即刷新小說,一新小說之面貌,一;一是指新面貌的、新樣式的新質(zhì)小。前者是“小說界革命”的任務(wù)之一,后者即是小說界革命的直接產(chǎn)物和主要結(jié)果。“新小說”五花八門,品類繁多,文白雜陳,雅俗共存,風格各異,顯示了一代文人空前的想象力和創(chuàng)造力。其中以政治小說、譴責小說和科學小說最為引人注目。
元雜。
又稱北雜劇,是在諸宮調(diào)和金院本基礎(chǔ)上發(fā)展起來的成熟的戲劇形式,由“四折一楔子”構(gòu)成。折是音樂單位,一折里只用同一宮調(diào)的一套曲子,四折就是四大套曲子,可選用四種不同的宮調(diào)。楔子的篇幅較短,一般放在第一折前交待劇情,起序幕作用;也可放在折與折之間,起過渡承接作用。在表演上由一人主唱,其他角色都不唱,只用賓白。
章回小說:
是中國古代長篇小說的唯一體裁,它是在民間說話藝術(shù)中“講史”一家中發(fā)展演變而來的。由于所講歷史事件年代長、人物多、事件復雜,不可能一次講完,需要分若干次才能講完,因此,第講一次使形成一個相對獨立的單元,這就相當于后來章回小說的一回。這種分卷分目的形式在章回小說發(fā)展初起期的范本《三國志通俗演義》等作品中已大體形成,如全書分若干卷,卷中分若干節(jié),節(jié)前有簡單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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