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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時期的法律制度
先秦時期的法律主要包括夏、商、周,以及春秋、戰(zhàn)國時期的法律制度。其中以周代法律制度、春秋時期的法律改革以及戰(zhàn)國時期的《法經(jīng)》為重點。
一、西周時期的法制
1.以德配天、明德慎罰
西周時期的法律的基本指導思想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罰”。
“德”的基本要求包括三個基本方面:敬天、敬宗、保民。
2、西周禮制與禮、刑關(guān)系
在西周時期,以“禮”為表現(xiàn)形式的各種習慣法,以及一些不成文的制定法,也是重要的法律形式。
(1)禮的性質(zhì)與作用
“禮”,是中國古代社會長期存在的、旨在維護宗法血緣關(guān)系和宗法等級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則和言行規(guī)范的總稱。“禮”最早源于氏族時代的祭祀風俗,夏、商時期,作為言行規(guī)范的“禮”就已經(jīng)存在。
(2)禮
“禮”大體上包括抽象的精神原則和具體的禮儀形式兩個層面的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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