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guī)定》獲悉,廣東2021年專升本考試錄取工作安排如下:
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別(職教師資、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學科門類分別劃定四門考試科目總分和專業(yè)綜合課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省招生辦在劃定的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按考生四科總分和院校專業(yè)組計劃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即依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和院校專業(yè)組計劃,按考生成績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檢索,排位靠前的考生優(yōu)先檢索,再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專業(yè)組志愿逐個檢索,在考試科目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專業(yè)組計劃1:1比例從高到低投檔,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擇優(yōu)錄取,不得跨院校專業(yè)組錄取或調劑。
(三)考生成績排位規(guī)則如下:
1.不同學科門類和不同科目組(含省統(tǒng)考科目組和院校自命題科目組)分開、單獨排位。
2.根據考生四科總分(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四科總分(含加分)相同時,比較四科總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優(yōu)先。
四科總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較專業(yè)基礎課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
第二位序,比較公共課中政治理論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
第三位序,除外國語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yè)外,比較公共課中英語科目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
第四位序,比較專業(yè)綜合課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
第五位序,外國語文學類中非英語類專業(yè),再比較專業(yè)課成績高低,高者優(yōu)先。
第六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
(四)符合退役士兵報考條件,且在服義務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考生,可申請免試入讀。
(五)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有關高校保送錄取世界技能大賽獲獎選手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0〕3號)精神,符合上述相應報考條件的高職應屆畢業(yè)生,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以保送錄取本科層次職業(yè)學校和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忌蛳嚓P院校提交相關資料申請保送生資格,經院校審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并向省招生辦進行備案辦理錄取手續(xù)。
(六)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我省將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以下簡稱建檔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檔立卡考生招生計劃,實行計劃單列,單獨錄取。
(七)2021年普通專升本繼續(xù)實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檔錄取結束后,若院校因上線生源不足、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視情況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八)省招生辦負責打印普通專升本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兩份,并具有“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錄取專用章”及領導簽章的電子簽章,一份郵寄有關錄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辦存檔備查。高等學校依據省招生辦核準并備案的錄取新生名冊打印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由校長簽發(fā)(或授權簽發(fā)),不再加蓋省招生辦錄取專用章。學校在錄取通知書加蓋本校校章后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直接寄送至被錄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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