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
一般情況 |
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開始計算 |
附條件的或附期限的債的請求權 |
從條件成就或期限屆滿之日起算 |
定有履行期限的債的請求權 |
從清償期屆滿之日起算。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
未定有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的請求權 |
依法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
因侵權行為而發(fā)生的賠償請求權 |
從受害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者損害時起算。 |
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的請求權 |
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
國家賠償?shù)脑V訟時效的起算 |
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算。 |
可撤銷合同 |
合同被撤銷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合同被撤銷之日起計算。 |
【考題·單選題】(2007年試題)甲于2007年3月20日將小件包裹寄存乙處保管。3月22日,該包裹被盜。3月27日,甲取包裹時得知包裹被盜。甲要求乙賠償損失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 )。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短期訴訟時效。根據(jù)規(guī)定,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損毀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本題中,甲在2007年3月27日知道權利被侵害,因此訴訟時效期間為2007年3月27日~2008年3月27日。
【考題·單選題】(2010年試題)下列關于訴訟時效起算的說法中,錯誤的是( )。
A.定有履行期限的債務的請求權,當事人約定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應當分期分別起算
B.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債務的請求權,債權人第一次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時就被債務人明確拒絕的,訴訟時效從債務人明確拒絕之日起算
C.人身傷害損害賠償?shù)脑V訟時效期間,傷害明顯且侵害人明確的,從受傷之日起算
D.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的請求權,訴訟時效從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根據(jù)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因此選項A表述錯誤。
三、訴訟時效的中止
(一)訴訟時效中止的概念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 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舉例】在保管合同中,權利人在07年1月1日知道保管物丟失,則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日是2008年1月1日。如果在7月1日到7月20日發(fā)生洪水,導致權利人無法請求權利,此時訴訟時效中止,訴訟時效期間順延20天。
如果6月20日到7月10日發(fā)生洪水,導致權利人無法行使權利,則進入7月1日后的10日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
(二)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
1.不可抗力。地震、洪水和戰(zhàn)爭等。
2.其他障礙。此處的其他障礙包括:
(1)權利被侵害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代理權、喪失行為能力;
(2)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3)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無法主張權利;
(4)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主張權利的客觀情形。
(三)訴訟時效中止的時間
只有在訴訟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發(fā)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訴訟時效的進行。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以前發(fā)生權利行使障礙,而到最后6個月時該障礙已經消除,則不能發(fā)生訴訟時效中止;如果該障礙在最后6個月時尚未消除,則應從最后6個月開始時起中止時效期間,直至該障礙消除。
【考題·單選題】(2002年)2001年5月5日,甲拒絕向乙支付到期租金,乙忙于事務一直未向甲主張權利。2001年8月,乙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jù)民法通則的有關規(guī)定,乙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中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本題中,乙出差遇險雖屬不可抗力,但沒有發(fā)生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止,訴訟時效期間仍為1年。
(四)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在訴訟時效中止的情況下,中止事由發(fā)生前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限仍然有效,等到時效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前后期間合并計算。在民法規(guī)定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內,訴訟時效中止的持續(xù)時間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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