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單選題】
1、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合同中,屬于實踐合同的是( )。
A.抵押合同
B.保證合同
C.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D.贈與合同
【答案】C
【解析】選項 ABD:屬于諾成合同。
2、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B.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該合同一律不成立
C.當事人采用信件、數(shù)據(jù)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D.如無特殊約定,采用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yè)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yè)地的,其 住所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答案】B
【解析】選項 B: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 是一方已經(jīng)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3、王某向張某購買一批香蕉,與張某約定一個月后由李某支付香蕉貨款。一個月后,李某未支付香蕉貨款。 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張某請求承擔違約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請求王某或者李某承擔違約責任
B.請求李某承擔違約責任
C.請求王某承擔違約責任
D.請求王某和李某共同承擔違約責任
【答案】C
【解析】選項 C: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 務人(王某)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4、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撤銷權訴訟中的主體和管轄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債權人必須以自己的名義通過訴訟形式行使撤銷權
B.債權人依法提起撤銷權訴訟的,應當以債務人和債務人的相對人為共同被告
C.由債務人或者相對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依法應當適用專屬管轄規(guī)定的除外
D.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權人負擔
【答案】D
【解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多選題】
1、甲、乙兩公司擬簽訂關于某商品的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甲公司故意隱瞞了其提供的該商品為假 冒偽劣產(chǎn)品,后經(jīng)乙公司調查發(fā)現(xiàn)該事實,給乙公司造成損失 10 萬元,合同因此未成功訂立。下列說法中,不符 合合同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有( )。
A.甲公司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甲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
C.乙公司自行承擔損失
D.甲公司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BCD
【解析】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造成對方損失的,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上海的甲公司與北京的乙公司在青島市簽訂了一份貨物買賣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花卉;但是 雙方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且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依照合同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仍無法確定。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 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
A.雙方應在青島交貨、付款
B.甲公司應當在北京交貨
C.乙公司應當在上海付款
D.乙公司應當在北京付款
【答案】ABD
【解析】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xié)議 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 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上海)履行;交付不動產(chǎn)的,在不動產(chǎn)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上 海)履行;故本題中,不論是交貨還是付款,均須在上海進行。
3、蘭某欠張某 200 萬元貨款,到期無力清償。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對于蘭某的下列行為,張某可請求 人民法院撤銷的有( )。
A.蘭某放棄了對鄧某享有的未到期債權 40 萬元,影響張某的債權實現(xiàn)的
B.蘭某放棄了馬某對其債權提供的抵押擔保,影響張某的債權實現(xiàn)的
C.為逃避債務,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張某的債權實現(xiàn)的
D.以市場價 65%的價格,將房屋賣給不知情(也不應當知情)的王某,影響張某的債權實現(xiàn)的
【答案】ABC
【解析】(1)選項 ABC:債務人以放棄其債權(到期、未到期)、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chǎn)等方式無償處 分財產(chǎn)權益,或者惡意延長其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 人的行為;(2)選項 D: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chǎn)、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受讓他人財產(chǎn)或者為他人的債 務提供擔保,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xiàn),債務人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債務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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