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題(本題型共2題,其中,第1題24分,第2題18分。本題型共42分。需要計算的,應列出計算過程;會計科目有明細科目的,應予列示。答案中的金額單位以萬元表示。在答題卷上解答,答在試題卷上無效。)
。ㄒ唬┐毫毓煞萦邢薰荆ㄒ韵潞喎Q”春霖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從事電子設備的生產與銷售。所得稅采用債務法核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每年按凈利潤的15%提取盈余公積,其中法定盈余公積為凈利潤的10%,法定公益金為凈利潤的5%。春霖公司2006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07年4月20日,2006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于2007年2月25日結束。
為拓展業(yè)務規(guī)模,于2005年初以控股合并的方式兼并了K公司,共持有K公司80%的股份。該公司主要從事電子元件的生產。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33%。每年按凈利潤的15%提取盈余公積,其中法定盈余公積為凈利潤的10%,法定公益金為凈利潤的5%。K公司2006年度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為2007年4月15日,2006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于2007年2月15日結束。
1.春霖公司和K公司于2006年末編制利潤表見題目要求4。
2.春霖公司2006年~2007年發(fā)生如下經濟業(yè)務:
。1)春霖公司在2006年10月與M公司簽定了一項當年11月底前履行的供銷合同,由于春霖公司未能按合同供貨致使M公司發(fā)生重大經濟損失。M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經濟損失38萬元。此項訴訟至2006年12月31日未判決,春霖公司根據律師的意見,確認了20萬元的預計負債,并于2006年末對此項訴訟進行了披露。2007年3月18日,法院一審判決,春霖公司需賠付M公司經濟損失22萬元,春霖公司不再上訴,并如數支付了賠款。
(2)春霖公司于2005年11月5日賒銷商品給N公司,不含稅價為200萬元,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5%,商品的成本為170萬元,款項一直未收,至2006年末為止已提壞賬準備20萬元,其中2005年提取了8萬元。因質量問題,N公司要求退貨,春霖公司認為商品已經使用了一年多,退貨是有違合同的。雙方對此一直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直到2007年2月1日本著長期合作的考慮,春霖公司同意退一半,N公司未提出異議,并于當日完成了退貨手續(xù)的辦理,剩余一半商品的價稅款也于當日結清。
。3)2006年末庫存商品的賬面成本為8000萬元,春霖公司測算的可變現凈值為7800萬元,因已提跌價準備為600萬元,故春霖公司在2006年末反沖了跌價準備400萬元。2007年2月13日注冊會計師核定該庫存商品的可變現凈值為7100萬元,并提醒春霖公司作出調整。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7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700
借:遞延稅款231(=700×33%)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231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469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469
借:盈余公積70.35(=469×15%)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70.35
(4)2005年11月1日春霖公司為生意伙伴旭飛公司提供信貸擔保,幫助旭飛公司獲取了100萬元的8個月的短期借款。因經營失敗,旭飛公司于2006年末產生嚴重的財務危機,無法按時償付借款,銀行將春霖公司作為擔保人告上法庭,要求承擔連帶償債責任,索賠額為90萬元。春霖公司預計很可能承擔連帶償債責任,最有可能的支付額為80萬元。同時春霖公司將旭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旭飛公司補償擔保賠款,預計很可能勝訴,可能獲取的補償額為60萬元~70萬元之間。
2007年2月19日,經法院裁定,由春霖公司支付86萬元的賠款,春霖公司并未提出異議,于當日支付了該款項。2007年3月31日,法定裁定,由旭飛公司補償春霖公司20萬元,因旭飛公司已瀕臨破產,春霖公司對此補償額未提出異議,此款項于4月2日正式交付完畢。稅法規(guī)定擔保產生的損益不納入應稅所得。
3.注冊會計師在審計K公司的2006年報告時發(fā)現如下經濟業(yè)務:
。1)2006年4月1日K公司以售后回購方式銷售一批商品給H公司,售價為300萬元,成本為240萬元,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10%。10月1日K公司以330萬元的價格回購,對此K公司作了如下會計處理:
、4月1日銷售商品時:
借:銀行存款351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3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
②認定負擔的消費稅
借:主營業(yè)務稅金及附加3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30
、劢Y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yè)務成本240
貸:庫存商品 240
、10月1日回購該商品時:
借:庫存商品33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56.1
貸:銀行存款386.1
。2)K公司于2005年6月30日研發(fā)成功一項專利,入賬成本為1000萬元,其中包括注冊費3萬元、律師費5萬元、研究費302萬元及開發(fā)費用690萬元。并于當月按10年期進行攤銷,稅法認可此無形資產的分攤標準但不認可無形資產入賬成本中的研究開發(fā)費用構成,稅法認為應將無形資產的研究開發(fā)費用全部列入當期費用。
4.2006年春霖公司與K公司發(fā)生如下經濟業(yè)務:
(1)2006年10月1日K公司賒銷一批電子元件給春霖公司,公允售價為300萬元,增值稅率為17%,毛利率為30%,春霖公司當年售出了其中的60%,留存電子元件的可變現凈值為200萬元。K公司一直未收回該筆款項,于年末提取了5%的壞賬準備;
。2)2006年2月1日春霖公司將一臺已經使用過的設備賣給了K公司,出售當時該設備的原價為300萬元,已提折舊180萬元,無相關稅費。K公司購入后當作固定資產使用,折舊期為10年,折舊費用列支于“營業(yè)費用”,K公司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假定設備無殘值。
要求:
1. 根據資料2,作出春霖公司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調整事項的賬務處理;
2. 根據資料3,修正K公司會計處理的錯誤及春霖公司的相應會計處理;
3. 根據資料4,編制合并報表的抵銷分錄;
根據上述會計處理,完成如下春霖公司、K公司的利潤表修正,進項完成合并利潤表的編制。
。ǘ㏕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主要從事中成藥的生產業(yè)務,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消費稅率為5%,所得稅率為33%,采用債務法核算所得稅。每年根據凈利潤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5%的法定公益金。
2007年初執(zhí)行財政部最新頒布的會計準則(已知條件中所涉新準則之規(guī)定僅局限于此題范圍),涉及到的會計政策變更有以下內容:
1.根據資產減值準備準則,固定資產的價值一旦發(fā)生貶值不得恢復,對于已經作了恢復處理的固定資產應進行追溯調整。
此項政策涉及到了T公司一臺銷售部門的設備。該設備購自于2002年12月1日,原價1006萬元,折舊期為5年,凈殘值為6萬元,一直采用直線法提取折舊,此折舊政策與稅法一致。2003年末該固定資產的可收回價值為406萬元,凈殘值不動。2003年末提取了400萬元的減值準備,根據修正后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406萬元及凈殘值6萬元,2004年、2005年分別提取了100萬元的折舊費用,2005年末可收回價值為306萬元,凈殘值依然不變。T公司作了如下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300
貸:累計折舊 200
營業(yè)外支出 100
根據修正后的固定資產賬面價值306萬元及凈殘值6萬元于2006年提取了150萬元的折舊費用。
2.根據最新的無形資產準則,自創(chuàng)專利的開發(fā)費用應予資本化,對于已經費用華的開發(fā)費用應進行追溯調整。
T公司涉及上述準則規(guī)定的是治療感冒的一項中成藥專利。該專利于2004年初投入使用,入賬成本30萬元,其中包括注冊費10萬元、律師費20萬元。至于研究費用200萬元、開發(fā)費用300萬元全部列支于發(fā)生當期的費用中。該專利的法定有效期限為10年,稅法認可原準則所規(guī)定的無形資產入賬口徑及分攤標準。
3. 根據新的會計準則規(guī)定,應收賬款必須用備抵法而且具體方法由企業(yè)自定。出于謹慎考慮,T公司于2007年初將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由原來的應收賬款余額百分比法變更為賬齡分析法。2007年以前T公司一直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按期末應收賬款余額的0.5%計提壞賬準備。2007年1月1日變更前的壞賬準備賬面余額為200萬元。T公司2006年12月31日應收賬款余額、賬齡,以及2007年起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如下:
4.根據新的會計準則規(guī)定,閑置設備應計提折舊,折舊費用計入“管理費用”。對此政策變更,制度要求必須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政策銜接。
根據摸底調查,閑置固定資產的狀況如下表所示:
T公司采用直線法提取折舊。在固定資產的原價、預計凈殘值、折舊年限及折舊方法上會計、稅務不存在差異。但是,稅法認為閑置設備不應提取折舊。
要求:
1. 根據資料1作出政策變更的調整分錄;
2. 根據資料2作出政策變更的調整分錄;
3. 根據資料3作出政策變更的調整分錄;
4. 根據資料4作出政策變更的調整分錄;
5. 根據上述會計處理調整如下報表項目:
表1:
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