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
王某為某企業(yè)員工,2017年發(fā)生了如下經濟行為。
(1)單位依照國家標準為王某辦理了企業(yè)年金并繳費800元。
(2)年初取得該企業(yè)年金計劃分配的上年投資收益2000元,王某將該部分收益存入年金個人賬戶。
(3)購買福利彩票中獎100萬元,在領取獎金時當場通過國家機關向貧困地區(qū)捐款10萬元。
(4)取得持有期滿兩年的某A股股票分紅6000元,另取得持股期6個月的另一A股股票分紅8000元。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1)回答單位為王某繳納的企業(yè)年金是否應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2)回答王某取得上年企業(yè)年金投資收益時是否應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并說明理由。
(3)判斷王某向貧困地區(qū)的捐款是否允許稅前全額扣除并說明理由。
(4)計算王某取得的彩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5)計算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紅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及解析】
(1)單位為王某繳納的企業(yè)年金不需要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由:企業(yè)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辦法和標準,為在本單位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職工繳付的企業(yè)年金單位繳費部分,在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2)王某取得上年企業(yè)年金投資收益時不需要在當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理由:年金基金投資運營收益分配計入個人賬戶時,個人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3)王某向貧困地區(qū)的捐款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
理由: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yè)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本題應納稅所得額的30%=100×30%=30(萬元),大于捐款支出10萬元,所以王某向貧困地區(qū)的捐款可以在稅前全額扣除。
(4)王某取得的彩票中獎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10)×20%=18(萬元)。
(5)王某取得的股票分紅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8000×50%×20%=800(元)。
個人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上述所得統(tǒng)一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相關推薦:
2020注冊會計師考試時間 | 準考證打印時間 | 注會考試科目
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模擬試題 | 注會考試資料 | 經驗技巧
歷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真題及答案 | 注會考試大綱 | 考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