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2010年深圳決定公開招聘行政執(zhí)法類聘任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350名,報名時間: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請各位考生抓緊時間報名。
時間安排:
報名時間: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打印準考證: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
筆試時間: 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15—12∶15 行政執(zhí)法知識
筆試成績、排名及合格分數(shù)線公布:2010年3月17日16:00后
資格初審時間:2010年3月19日
面試地點及相關要求公布:3月21日16:00
面試時間:2010年3月24日
考生總成績公布:3月26日16:00
體檢時間:3月28日。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0年2月26日10:00至3月8日17:00。
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付費、網(wǎng)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xiàn)場報名。網(wǎng)上報名成功的,于3月11日16:00至3月13日18:00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具體程序和辦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查詢。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2.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將給予取消考試資格且5年內(nèi)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3.報考者的學歷、學位須與職位要求一致,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職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職位,但必須符合職位表中的專業(yè)要求。若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高學歷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學位,例如:職位要求法學類,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研究生學歷為法學的報考者必須相應具備法學碩士或法學博士學位。
4.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指畢業(yè)證書上注明的專業(yè))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具體請參照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
5.“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市級(不含副省級城市)以下黨政機關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chǎn)一線及農(nóng)村工作累計2年(時間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以上的經(jīng)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6.考生所留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以及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實行減免考務費用政策。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承擔。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申請減免,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或招聘單位審核確認。
相關推薦:2010年廣東深圳招聘行政執(zhí)法類聘任制公務員公告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