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依法治國的基本理念被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近年來與之相關的知識在考試中也頻頻出現(xiàn)。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就是這樣一個貼合度非常之高的考點。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內涵主要涵蓋了以下5個方面:依法治國、執(zhí)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和黨的領導。
一、依法治國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核心內容。依法治國的主體不是黨和國家而是人民群眾。治國所依的法必須是以憲法為核心的民主程序制定的良法。該制度的目的在于克服人治帶來的不穩(wěn)定性,把人民的當家做主的地位用法的形式穩(wěn)定下來予以保證。通過這樣制度安排來實現(xiàn)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目標。同時,依法治國并不是簡單的以法律為中心而是強調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二、執(zhí)法為民
執(zhí)法為民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我們黨的根本路線就是群眾路線,要求把一切為了群眾作為工作的宗旨和出發(fā)點。執(zhí)法是一種國家行政機關對社會進行管理的基本手段,也必然要體現(xiàn)出為民便民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體現(xiàn)出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
三、公平正義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法具有自由、公正、秩序三大價值。此處知識在考試的時候會以案例的方式進行。比如:當河北冤案聶樹斌案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無罪之后,最高院院長說:“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正義永遠不會缺席。”問此句話最能體現(xiàn)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一條?選擇“公平正義”。同時,還應該去區(qū)分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最高法針對聶樹斌案的判決很好地體現(xiàn)了實體正義,但是該案件在十多年前進行審判的時候卻是違反了程序的正義。所以,刑訊逼供獲取的口供證據(jù)不能定案也是因為公平(程序)正義的要求。
四、服務大局
服務大局是社會主義法治的重要使命。現(xiàn)階段工作的大局就是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只有依靠法律的實施,從立法、執(zhí)法、司法和守法等多角度入手,努力地建立起和維護好穩(wěn)定的社會秩序,才能為經濟的發(fā)展提供穩(wěn)可靠的外部環(huán)境。同時,服務大局在依法治國的過程中還應有種不一樣的解釋:即要有政治、大局、核心和看齊四個意識。這里的大局就不是單純的經濟建設了而是指黨的事業(yè)。
五、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政治意識是執(zhí)法者必備的首要技能,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工作領導等全方位的領導。構建社會主義法治,貫徹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一切執(zhí)法者決策的正確性。所以,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能夠稱之為“根本”的有且僅有黨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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