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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業(yè)單位法律知識備考重點之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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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分析了法律部分近幾年的考情和趨勢,預(yù)測本次考試一些比較重要的考點,希望對大家接下來備考有所幫助。

  一、整體考情把握

  在法律部分,法理學(xué)、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一直是我們事業(yè)單位考試的重點,民法一直是考察的重點,整體難度適中,通過我們系統(tǒng)的學(xué)習(xí)完全可以掌握。

  二、考點趨勢

  考試題目中有不少新法的考察,比如國歌法,民法總則,訴訟時效的修改等。但是2017年對新法考察的難度并不高,考察的也并不是很全年。所以今天民法總則仍然有很大的可考性。

  三、重要考點

  (一)胎兒利益的保護

  陳某死亡時,遺產(chǎn)由其母,其妻乙和兩個孩子丙、丁繼承,當(dāng)時乙已經(jīng)懷孕,為胎兒保留份額8000元。胎兒出生后10小時死亡,這8000元應(yīng):

  A.由甲繼承 B.由乙繼承

  C.由丙、丁繼承 D.由甲、乙、丙、丁

  【答案】B。我國《繼承法》規(guī)定的繼承人順序是: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是排斥的,有第一順序的繼承人,第二順序繼承人不參與繼承。但是應(yīng)當(dāng)為胎兒保留份額。本題中胎兒的保留份額在胎兒出生時便屬于胎兒所有,胎兒死亡后按照《繼承法》,8000元應(yīng)當(dāng)由他的母親乙繼承,其他人不參與繼承。故本題答案為B。

  (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6歲的甲在外打工期間不慎將同事的手機摔壞,此損失應(yīng)由:

  A. 同事自己承擔(dān) B.甲的父母承擔(dān)

  C.甲乙協(xié)商承擔(dān) D.甲承擔(dān)

  【答案】D!睹穹ǹ倓t》第17、18條規(guī)定:(1)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梢元毩嵤┟袷路尚袨。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2)

  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此,甲乙經(jīng)可以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損失應(yīng)由自己承擔(dān)。故本題答案為D。

  (三)宣告死亡

  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A.有效 B.無效

  C.部分有效 D.在撤銷死亡后有效

  【答案】A。民法總則第49條規(guī)定,自然人被宣告死亡,但是并未死亡的,不影響該自然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故本題答案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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