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軍轉干部轉業(yè)進深圳需提交的審核補充材料
省軍轉部門移交當年軍轉干部檔案材料,軍轉干部本人提供以下審核補充材料:
1.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審核補充材料;(表格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下載中心下載)
2.軍官證、結婚證;(提供原件、復印件,下同)
3.配偶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
4.子女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出生醫(yī)學證明;
5.配偶調(遷)入深圳的相關證明(調令或戶口遷移證);
6.其他材料(需要時提供)。
♦2012深圳市軍轉干部安置政策
事項內容
軍轉干部安置
法律依據(jù):轉發(fā)廣東省《關于自主擇業(yè)的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管理的意見(試行)》的通知
其他中央、省、市有關軍轉干部安置政策。
條 件:符合中央、省、市有關軍轉干部安置政策規(guī)定的接收條件 。
數(shù)量及方式無數(shù)量限制,符合條件即可。
申請材料:
省軍轉部門移交當年軍轉干部檔案材料,軍轉干部本人提供以下安置審核補充材料:
1.軍隊轉業(yè)干部安置審核補充材料;(表格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下載中心下載)
2.軍官證、結婚證;(提供原件、復印件,下同)
3.配偶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
4.子女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獨生子女證、出生醫(yī)學證明;
5.配偶調(遷)入深圳的相關證明(調令或戶口遷移證);
6.其他材料(需要時提供)。
申請受理機關軍官轉業(yè)安置處(受理地址:深南中路1025號新城大廈東座901室,咨詢及投訴電話:12333,25942940)
證件名稱及有效期限:本審批事項無證件,無有效期要求,根據(jù)國家政策法規(guī)進行調整。
決定機關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事項程序:
一、安置程序
1.省軍轉部門移交當年軍轉干部檔案材料,軍轉干部本人提供安置審核補充材料;
2.審核軍轉干部檔案和安置審核補充材料;
3.根據(jù)當年接收人員情況下達安置計劃;
4.組織開展軍轉干部適應性、專業(yè)性培訓;
5.軍轉干部核對本人安置考核記分并簽名確認;
6.組織計劃分配軍轉干部安置報名考試;
7.組織安置考試未入圍軍轉干部進行職位補選;
8.對落實接收單位和職務的軍轉干部,上報省軍轉部門向部隊發(fā)出報到通知,軍轉干部接部隊通知辦理離隊手續(xù)后到深圳市軍轉辦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