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十八 擔保一般
2,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jīng)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xiàn)的,可以依照本法設定擔保
本法規(guī)定的擔保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3,擔;顒討斪裱降龋栽,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5,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jù)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8,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93,本法所稱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包括當事人之間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知識點
1,從屬性:成立,變更,效力,消滅,訴訟,范圍,強度,移轉
2,成立方式--主合同中訂立擔保條款/單獨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保證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證人身份簽字
所有的擔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3,無效
---國家機關,公益法人違法提供的
---以法律,法規(guī)禁止流通,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的
---違反公司法60條
---對外擔保
4,無效擔保合同的責任
主合同有效,擔保合同無效
--債權人無過錯,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債權人,擔保人軍有過錯,擔保人承擔不能償還部分的1/2
主合同無效導致?lián):贤瑹o效
---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免責
---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不能償還部分的1/3
5,反擔保
反擔保人為債務人: 低壓,質押
反擔保人為債權人:保證,抵押,質押
定金,留置不可為反擔保方式
債權人與反擔保人之間不存在任何合同關系,故債權人不得主張對反擔保人的權利
6,物保與人保關系
---債務人提供的物保與第三人保證并存
先實現(xiàn)物保責任,后實現(xiàn)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保的,保證人在其棄權范圍內免責
債權人在主債務期滿后怠于行使物保致使擔保物損毀的,適用前項
擔保物因不可抗力滅失且無代位物的,保證人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物飽合同被確認無效,被撤消,債權人有過錯的,保證人在擔保物價值內免責
--另一第三人提供的物保與第三人保證并存
物保,人保分別約定擔保分額的,為按份之債
否則,負連帶責任,無先后之分
若 擔保物價值高于主債務一半的,推定為均額,若低于的,余額為保證人承擔
7,物保與物保的關系
債權人放棄債務人物保時,其他物保人在棄權范圍內免責
兩個第三人提供的抵押并存于同一債權的,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推定為連帶共同抵押
子法條
擔保法解釋
2,反擔保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債務人以外的其他人
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質押
3,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guī)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jù)擔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處理。
4董事、經(jīng)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除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債務人、擔保人應當對債權人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5法律、法規(guī)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以法律、法規(guī)限制流通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在實現(xiàn)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該財產進行處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jīng)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jīng)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為外商投資企業(yè)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yè)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jīng)營外匯擔保業(yè)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yè)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jīng)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7,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債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債權人、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8,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lián):贤瑹o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
9,擔保人因無效擔保合同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追償,或者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
擔保人可以根據(jù)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對債務人或者反擔保人另行提起訴訟。
22,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主合同中雖然沒有保證條款,但是,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
86,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jù)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123,同一債權上數(shù)個擔保物權并存時,債權人放棄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的,其他擔保人在其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擔保責任。
128,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行使擔保物權時,債務人和擔保人應當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當事人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債務人與保證人、抵押人或者出質人可以作為共同被告參加訴訟。
129,主合同和擔保合同發(fā)生糾紛提起訴訟的,應當根據(jù)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擔保合同發(fā)生糾紛,債權人向擔保人主張權利的,應當由擔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主合同和擔保合同選擇管轄的法院不一致的,應當根據(jù)主合同確定案件管轄。
公司法
60,董事,經(jīng)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擔保法
50,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52,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75,下列權利可以質押:
(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四)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88,留置權因下列原因消滅:
(一)債權消滅的;
(二)債務人另行提供擔保并被債權人接受的。
海商法
18,抵押權人將被抵押船舶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或者部分轉讓他人的,抵押權隨之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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