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伴隨著《陜西省2010年度統(tǒng)一考試錄用各級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告》的發(fā)布,陜西省2010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大綱出臺,成為各位考生備考的最佳指南。與2009大綱相比,這份大綱有著諸多需要考生關注的地方,接下來,中公教育的專家將帶您一起來梳理這一大綱展現(xiàn)的重要信息。
2010年大綱與09大綱相比,主要有如下特點:
一、繼續(xù)保持與國考同步的步伐
陜西省公務員考試歷來與國考有著剪不斷理還亂的關系。在2008年以前,陜西公考并沒有獨立的大綱,而是直接借用國考大綱。在2009年,陜西公考首次制定自己本省的大綱。但即使是這份“史上第一綱“,也與當年的2009國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2010年陜西大綱,毫無意外,與2010國考也有著雷同之處。
二、行測題型基本不變,題型順序微調(diào)
這一特點是緊承特點一而來的。近兩年,國考在改革中注重對題型順序的調(diào)整,陜西省也遵循了這一規(guī)律。對比近三年大綱,陜西省考明確由如下題型:
08年大綱順序: |
09年大綱順序: |
10年新大綱順序: |
第一部分:言語理解與表達 |
第一部分:常識判斷 |
第一部分:言語理解與表達 |
第二部分:數(shù)量關系 |
第二部分:言語理解與表達 |
第二部分:數(shù)量關系 |
第三部分:判斷推理 |
第三部分:判斷推理 |
第三部分:判斷推理 |
第四部分:常識判斷 |
第四部分:數(shù)量關系 |
第四部分:資料分析 |
第五部分:資料分析 |
第五部分:資料分析 |
第五部分:常識判斷 |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出,近三年來的陜西公考行測試題的題型基本沒有變化,主要是在試題排序上出現(xiàn)了一定變化。這種變化主要目的在于增強科學性和合理性,有利于調(diào)整考生答題時的心態(tài),更有助于考試選拔職能作用的發(fā)揮。
三、常識判斷再增新面孔
08年大綱的常識部分將考試內(nèi)容限定在法律知識范圍內(nèi),09大綱常識判斷的內(nèi)容涵蓋政治、經(jīng)濟、人文、科技、法律等等,10年大綱則指出常識判斷主要測查報考者對法律、政治、經(jīng)濟、管理、歷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識的運用能力。
對比這三年的描述,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陜西公考在常識判斷部分是逐年變化的,考試內(nèi)容涉及范圍逐年增加,10年常識部分新增加了對管理、歷史、自然等方面的考查。對此,考生需要多加注意,尤其是新增加的考試內(nèi)容。
根據(jù)09年真題和專家經(jīng)驗,法律內(nèi)容在常識中的比重正在逐漸下降,以09年為例,20道常識判斷中法律只有7道,而且多以憲法知識、行政法律法規(guī)為主。人文科技方面的知識大幅增加。這需要考生注重日積月累,在生活中構建完善的知識體系。
四、申論測查要素明細化
對比09陜西公考大綱和10新大綱,對于申論方面的描述也有新的變化。
在09大綱里,申論試卷分為給定資料和申論要求兩部分,而參照10大綱,申論試卷由注意事項、給定資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組成。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申論試卷多出了注意事項一部分內(nèi)容?忌f不可小視了注意事項的內(nèi)容,在作答時申論,需要首先讀清楚注意事項的內(nèi)容,忽視了這部分內(nèi)容很可能將會對申論成績產(chǎn)生影響。
大綱里申論部分尤其需要考生注意的是關于申論測查要素的描述。申論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這與09年并無大的出入,主要改進之處在于將每個測查要素進行了詳細闡述。
閱讀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nèi)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zhì)問題。
綜合分析能力——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內(nèi)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nèi)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jīng)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fā)現(xiàn)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達能力——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guī)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考生在通過公務員考試之后,就將成為一名政府工作人員,擔負起對社會進行管理的職責,如果錄取的考生根本不關心社會發(fā)生的各類問題,對之沒有清楚的認識,這是難以想象的。正因為如此,申論考試所選擇的材料通常涉及某一個或某幾個特定的社會問題或社會現(xiàn)象,并就這些社會問題或社會現(xiàn)象設定題目,要求考生作出合理的答復。
相關推薦:2010年陜西省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發(fā)布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