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4年5月,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在湖北武漢發(fā)布我國首個“農民幸福指數”,經過數據的測算,作為我國人口最大基數的農民,幸福指數為0.5578(1為滿值),屬于中等水平。值得關注的是,研究還顯示,務工農民幸福指數低于務農農民。
【標準表述】
[總體現狀]
農民是一個龐大的社會弱勢群體。由于農業(yè)基礎相對薄弱,產業(yè)發(fā)展速度不快,抗擊自然災害的能力有限,農民收入差距較大,脫貧致富的道路依然艱辛,幸福感有待提升。留守農村的農民年齡偏大,結構不平衡,受教育的程度低,科技文化素質不高,接受新品種、新方法的能力不強,導致農業(yè)增產增收難度較大;農村集體經濟發(fā)展不平衡,農村經濟合作組織處于不成熟階段,對農村經濟的帶動作用受限;部分農民居住環(huán)境較差,衛(wèi)生條件堪憂,民主權利保障不力,惠農政策落實不夠。在外務工的農民就業(yè)穩(wěn)定性差,勞動權益保障不充分,缺少正常的維權渠道。
[農民工不幸福的原因]
農民工身份極為尷尬,很難享受到城市的“幸福成果”,孩子不容易進入公立學校就讀,醫(yī)保等問題也會遭遇難題。他們既有生活的壓力,又有思鄉(xiāng)之苦,更有許多務工農民還要承受著兩地分居,牽掛家中的“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的心里痛苦。無論是從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會有一定的壓力。壓力過大了,幸福就成為奢望了。
此外,進城務工農民,面對繁華的城市生活,他們的眼界變高闊了,思想變開放了,維權意識也增強了,可城市帶給他們的生活質量和權益卻沒有隨之提高,他們在城市中始終沒有“根”的感覺,更沒有“家”的滋味。他們仍然游蕩在城市的角角落落,“過客”的身份深深地烙印在他們的身上和心上。有時候,還要承受雙倍甚至更多的痛楚。
[措施]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政府部門把影響農民幸福指數的各種因素考慮得再仔細一點,把提高農民幸福指數的各種工作做得再扎實一點,就能解決好農民的最大利益關切之所在,就能贏得農民的擁護和支持,就能實現民族復興的偉大夢想。對此,專家建議:
其一,尊重農民是基礎。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農民是我國社會結構的基礎階層,是農業(yè)生產的主體,是現代化建設的助推器。因此,我們必須高度重視農民,充分尊重農民。要尊重農民的智慧,尊重農民的民主權利,總結提煉農民的鮮活創(chuàng)造。即使給農民做好事、辦實事,也要尊重農民的意愿,順從農民的呼聲。逐步改變目前農民還是一種身份的現象,讓農民真正成為體面的職業(yè)。
其二,提高收入是關鍵。收入水平是衡量幸福感的一個基本指標。收入特別是現金收入是農民最直接最關心最現實的問題。政府需要想方設法增強農民增收基礎,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建立農民增收長效機制。讓農民享受政府補貼再多一點,集體分配收益再多一點,土地增值收益再多一點。
其三,落到實處是根本。把農民滿意作為農村社會事業(yè)創(chuàng)新發(fā)展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切實滿足農民最希望政府提供和扶持的資金支持、科技服務、農產品銷售信息、技能培訓等要求;了解農民最關注的飲水安全、家庭收入、村級債務、居住環(huán)境等自身利益問題;解決農民最擔憂的農資價格上漲過快、土壤質量日趨下降、市場需求難以把握、年老生活無保障等問題。把農村工作的著力點更多地放在社會事業(yè)發(fā)展方面,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把有限的財力盡可能多地投入到民生領域,讓農民生活更加富裕幸福、更有體面尊嚴。
其四,提高進城務工農民的幸福指數,需要不懈地努力。一是需要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讓進城務工農民在城市中享受更多的權益,而不是因為一紙戶口被剝離掉諸多權益;二是需要進一步完善保障制度,讓進城務工農民有一種歸屬感;三是從生活上提高務工農民的幸福指數,比如加大培訓力度,比如幫助解決生活困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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