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背景: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不僅有大量的物質文化遺產,而且有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黨和國家歷來重視文化遺產保護,弘揚優(yōu)秀傳統文化,為此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顯著成績。但是,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增強,經濟和社會的急劇變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存、保護和發(fā)展遇到很多新的情況和問題,面臨著嚴峻形勢。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各族人民世代相承、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非物質文化遺產既是歷史發(fā)展的見證,又是珍貴的、具有重要價值的文化資源。我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生產生活實踐中創(chuàng)造的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華民族智慧與文明的結晶,是連結民族情感的紐帶和維系國家統一的基礎。保護和利用好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對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實現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xù)發(fā)展具有重要意義。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物質文化遺產共同承載著人類社會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樣性的體現。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所蘊含的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識,是維護我國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權的基本依據。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不僅是國家和民族發(fā)展的需要,也是國際社會文明對話和人類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必然要求。
隨著全球化趨勢的加強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tài)發(fā)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受到越來越大的沖擊。一些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境外,隨意濫用、過度開發(f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時有發(fā)生。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已經刻不容緩。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問題: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實狀況令人堪憂。一些依靠口傳心授方式加以承傳的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許多傳統技藝瀕臨消亡;大量有歷史、文化價值的珍貴實物與資料遭到毀棄或流失;隨意濫用、過度開發(f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現象經常可見。
二、法律法規(guī)建設的進程不能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緊迫性相適應。由于保護工作仍未能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整體規(guī)劃,與保護相關的一系列問題不能得到系統性解決。保護標準和目標管理以及收集、整理、調查、記錄、建檔、展示、利用、人員培訓等工作相對薄弱,保護管理資金和人員不足的困難普遍存在。
三、一些地方保護意識淡薄,重申報、重開發(fā)、輕保護、輕管理的現象比較普遍。少數地區(qū)進行超負荷利用和破壞性開發(fā),存在商業(yè)化、人工化和城鎮(zhèn)化傾向,甚至借繼承創(chuàng)新之名隨意篡改民俗藝術,損害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四、機構不健全,專業(yè)人才缺乏,工作落實不到位,F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機構基本不能適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綜合性、多部門協作性、專業(yè)性、廣泛性、長期性要求。一些具體工作人員,甚至有的分管領導和專家小組成員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理解不透,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評判標準把握不準確。
五、政府投入不足,普查、搶救、保護經費嚴重缺乏。許多地方連基本的普查工作經費尚且不足,更談不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
六、宣傳不足,沒有在全社會形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力。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多被認為是文化部門一家之事,相關部門、社會團體、廣大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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