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登記卡,是否就能終結小販和城管的“游擊戰(zhàn)”?7月2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公布《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草案》),提供了這種可能性。
這一草案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引發(fā)熱議。它究竟有多少突破性的“含金量”?是否能成為破解小販城管“對峙”難題的一把鑰匙?
相關專家表示,廣東這一嘗試,將成為城管“人治”轉向“法治”的新一步。
“城管問題上,疏導比堵更重要”
在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周志忍看來,廣東的嘗試是在破解城管問題的一大癥結——“缺乏規(guī)范”。
“城管的尷尬,在執(zhí)法無據、規(guī)范化不夠。哪些地方可以擺攤、哪些地方不可以擺攤,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這就導致城管治理上人治色彩濃厚,經常為了市容或領導視察,進行運動式的管理,導致小販和城管打‘游擊戰(zhàn)’,雙方的矛盾卻始終無法解決!敝苤救陶f。
多名專家介紹,紐約、巴塞羅那等一些國外城市的應對經驗是,對攤位申請進行嚴格管理。
在這些國外城市,禁止擺攤的地段并非“領導拍腦袋”決定,而是制定一系列客觀衡量標準:比如路面寬窄,是否有需要避免擁堵的基礎設施,作為交通要道的人流量、車流量,或者有特別需要注重市容市貌的使館等特殊單位。
而相對,現(xiàn)在我國大多數城市,所有的街道定義都是“模糊狀態(tài)”!坝械男∝溤谝粋地方擺了好幾個月,突然才來城管說不能擺攤,他就難以理解!
“現(xiàn)在城市管理矛盾突出,根本問題是,在城鎮(zhèn)化加速、城市流動人口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城市規(guī)劃給小商販的生存空間不夠。供給和需求之間的差距越大,矛盾就會越突出!背枪軉栴}專家羅亞蒙說。
“同時,政府部門也要告訴小販,哪里能擺攤。在城市管理問題上,要疏、導兼顧,‘疏’更重要。有疏才能有堵,堵才有效!敝苤救陶f。
收管理費,會引發(fā)新一輪“貓鼠游戲”嗎?
《草案》的一面博得了掌聲,關于“管理費”的另一面,也引起了擔憂。
根據《草案》,劃定區(qū)域攤販、臨時指定區(qū)域攤販的清潔服務費、場地使用費及使用管理費實行政府定價,有條件的應當給予政府補貼、減免收費等優(yōu)惠政策。
周志忍認為,收管理費本身不是問題,“政府定價是否合理,才是問題”。
他認為,關鍵在于,政府需要科學核算擺攤區(qū)域的管理、執(zhí)法成本。“比如,食品攤販可能產生較多垃圾,不同的攤位要設置不同的檔次。”同時,政府部門也應公開計算管理費定價的依據,召開聽證會,“和老百姓講清楚”。
羅亞蒙也提醒,如果管理費過高,依然可能引發(fā)“貓捉老鼠”的游戲。
“我個人建議,按中國的經濟發(fā)展水平,最好不收小販的管理費,但是專業(yè)保潔人員收衛(wèi)生費是合理的,比如一天交幾元衛(wèi)生費。同時,殘疾人、特困群體可以免交!
但也有人提出,政府劃定的“合法擺攤區(qū)”,是否會遠離小販原本擺攤的“旺鋪”?
專家均指出,擺攤商販是城市商業(yè)的一部分,但從功能上無法替代正式商店,因此,“是否旺鋪地段”還需首先考慮城市管理需要。
羅亞蒙提議,在攤位區(qū)域劃定后,政府部門還可嘗試,根據小商販的承受能力,對一些較好地段的鋪面進行適當的“公開競價”!罢l交的管理費高就給誰,這個費用用來保護環(huán)境和市容!
“以后不管誰當城管局長,都得這么干”
《草案》中的一條規(guī)定,也被認為是“城管減負”的風向標。
那就是:“鄉(xiāng)鎮(zhèn)政府與街道辦管理定點區(qū)域,城管管理非定時定點的流動攤販”。
一位從業(yè)11年的基層城管隊員認為,它是給“一個吹到極限的氣球放氣”。
首先,他認為,從管理區(qū)域上,《草案》意味著城管隊員不再需要“包打天下”!敖K于可能有地方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了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的管理范圍,而我們只管這之外的。”
“更有意義的是,原本整個城市都可能是不允許小販擺攤的,我可以理解,他們無處安身,生存壓力就會加大,就像一個吹脹的氣球,很容易炸開。所以,他們和城管隊員對峙時,就容易發(fā)生沖突。而現(xiàn)在,《草案》解決了這個問題。他們有了合法的去處,壓力有了出口,這也讓我們執(zhí)法時可能遭遇的阻力大大減少!边@名隊員說。
周志忍認為,《草案》用地方法規(guī)的形式,還大大壓縮了原本城管執(zhí)法中的“灰色地帶”,也讓以后的政府規(guī)劃更有依據。
“原本小販擺攤的區(qū)域都是灰色地帶,也就無法調研供需的矛盾。如果僧多粥少很嚴重,政府就應該進行拓寬馬路、改善基礎設施等規(guī)劃。但這些都是以黑白地帶為基礎,否則就沒法科學測算、規(guī)劃!
多名專家均表示,相比此前多地嘗試劃定攤販疏導區(qū),此次廣東若出臺地方性法規(guī),是向法制化、規(guī)范化前進了一步。
“建立疏導區(qū)畢竟只是執(zhí)法部門行政的一種探索,只是一條可能的解決路徑。而立法考慮得肯定要更全面,有專家進行系統(tǒng)論證,覆蓋多種解決路徑,也會覆蓋疏導區(qū)這種方式!敝苤救陶f。
多名專家認為,《草案》中的按抽簽搖號,是一種“相對公平的做法”。羅亞蒙介紹,美國紐約對攤販的管理也采取這一方式。
羅亞蒙認為,廣東的這一做法,實際是城市治理方式的升級:“從行政命令到法律規(guī)章”。
“過去的疏導點是城管局用行政命令來推動的,制定條例之后,實際上是把行政經驗法制化、固定化了。以后不管誰當城管局長,都得這么干!绷_亞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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