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
經以上程序均合格者,由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院內和院網站上公示7天。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學歷、職稱、考試成績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予聘用,如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擬聘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公示的擬聘人員因棄權出現的招聘額空額,按照參加該崗位面試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選進行體檢和考核,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體檢、考核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者,在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由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在院網站上公告。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四川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通知擬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詳細見網上通知)帶上《就業(yè)報到證》、本人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到單位報到,在職人員還應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單位應聘的書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促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擬聘人員經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審核確認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逾期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我院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的,按省人事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原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處理。
十一、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四川省社會科學院人事處028-87016755、87012085、87044710
專業(yè)水平考核考務咨詢電話:028-87016755、87012085、87044710
監(jiān)督電話:四川省社會科學院監(jiān)察處028-87016693
附件:1、《四川省社會科學院2010年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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