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廣東省汕頭市質量計量監(jiān)督檢測所招聘信息
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和《汕頭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的要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結合我所實際,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東省汕頭市質量計量監(jiān)督檢測所是廣東省汕頭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是廣東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和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以第三方形式為社會各界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計量檢定證書、校準證書,為客戶提供其他相關的技術咨詢、培訓服務。
二、招聘崗位、對象、人數和條件
見附表1。
三、薪酬待遇
1、受聘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人事關系可實行人才代理。
2、受聘人員的薪酬和待遇參照國家、省事業(yè)單位有關規(guī)定和本所聘用人員管理制度執(zhí)行。
四、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符合招聘崗位職責的學歷、專業(yè)等條件要求。
3、身體健康,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報名辦法
1、報名方式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1份(貼相片)(見附表2)、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張,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經初審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名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 2011年1月15 日-2011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地點:汕頭市東廈北路155號粵東質檢大樓三樓辦公室。
郵箱:gdstjl@163.com
3、準考證發(fā)放
時間:2011年2月14日下午3:00—5:00。(汕頭市轄區(qū)外的考生電話通知,另行約定時間)。
地點:汕頭市東廈北路155號粵東質檢大樓三樓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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