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察: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合計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依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進行考察。
7、體檢: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確定體檢人選,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實施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8、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南黨建網(網址:http://www.hainandj.com)上進行公示。
9、分配
擬錄用人員嚴格按招考職位、招考職位人數進行分配。報考同一職位的,在招考職位人數內,由擬錄用人選按其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高低排序,依次自主選擇所分配的市縣。如報考�?诘仁锌h鄉(xiāng)鎮(zhèn)選調生1職位的有32個名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1的擬錄用人員,可以自主選擇海口市、儋州市、萬寧市或澄邁縣中的任意一個市縣;然后再由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2、3……的擬錄用人員依次自主選擇,直至選完�?谑�、儋州市、萬寧市、澄邁縣32個名額。
自主選擇分配市縣時,如出現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yōu)先;如筆試成績排名再出現相同的,進行加試,以加試成績排名在前的優(yōu)先。
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招錄,并分配到各縣(市、區(qū)),再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鄉(xiāng)鎮(zhèn)任職。
被錄用的選調生必須服從組織分配,如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資格。
10、初任培訓:選調生上崗前,集中進行初任培訓,主要系統(tǒng)學習科學發(fā)展觀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基本理論,了解當前我省經濟社會發(fā)展的基本情況,掌握基層工作方法,進一步明確任務責任,盡快實現角色轉換,以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三、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898—65371866(辦公);0898—65220911(傳真)。
附件1:海南省2013年招錄選調生職位表
201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