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對象及條件】
(一)招考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以及2010、2011年畢業(yè)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yè)生。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在基層公益性崗位第一個服務期滿的大學畢業(yè)生。(以下簡稱“項目生”)
3、其他符合條件的社會在職和非在職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7)需具備規(guī)定的人民警察的年齡、身體條件及政審條件。
2、有關年齡要求:
報考省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年齡條件按照現(xiàn)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報考市地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1981年8月8日至1994年8月8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76年8月8日至1994年8月8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1986年8月8日至1994年8月8日期間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或直系血親正在參與“******”等邪教組織非法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nèi)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更多詳情,請點擊《2012年黑龍江公安機關高速公路人民警察考錄公告》
為加強公安隊伍建設,改善公安隊伍結(jié)構(gòu),以造就政治業(yè)務素質(zhì)高,實戰(zhàn)能力強的應用型公安人才為目標,根據(jù)《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guī)定,F(xiàn)將報考人民警察(公務員)條件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政治素質(zhì)和品行;志愿獻身公安事業(yè)。
二、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重度扁平足。體檢標準:按照國家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三、報考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年齡規(guī)定:
1、報考省級以上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年齡條件按照現(xiàn)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
2、報考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
3、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年齡界定時間為2012年4月21日。
四、有下列情行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4、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本人或直系血親正在參與“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非法活動的;
6、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nèi)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附件:1、《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2、《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3、《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黑龍江省公安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四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