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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考試信息網發(fā)布的《2017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招錄監(jiān)獄人民警察工作簡章》得知,2017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招錄監(jiān)獄人民警察報名條件如下:
招錄條件和對象
(一)招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1986年9月30日至199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部分特殊職位年齡放寬至35周歲以下(即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與工作能力;
6.具備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體職位條件詳見《2017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匯總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錄對象
全國范圍內符合招錄條件的高校畢業(yè)生。
(三)下列人員不屬于招錄范圍
1.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崗、錄用后因故取消公務員錄用資格未滿3年的人員。
6.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務員服務期內辭職未滿3年的人員。
7.在讀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
其中,有本《簡章》附件1“人民警察報考職位說明”所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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