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報考公安民警、森林警察職位、獄警職位的人員加試體能測試,體能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個別考生因換發(fā)第二代身份證不能持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考試的,可由本人填寫承諾書并持換發(fā)身份證的繳費回執(zhí)參考,待領取身份證后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確認。
3.成績查詢: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1年5月25日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忌鐚Ρ救顺煽冇幸闪x的,可于2011年5月25日—5月29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申請查分,查分結果于2011年6月2日公布。
4.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1年6月14日前在南充人才網(www.ncrc.gov.cn)采用點對點查詢方式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申論》成績×35% +《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35%+筆試加分
5.筆試加分政策
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重災區(qū)閬中市公務員的,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市內其他縣(市、區(qū))公務員的,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1年4月25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xiàn)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二)面試:2011年6月22日前(具體時間在南充人才網www.ncrc.gov.cn上公告),根據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該職位錄用名額3倍的,可根據實際情況,將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在南充人才網www.ncrc.gov.cn上公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1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1年7月2日—3日。面試具體事項在南充人才網(www.ncrc.gov.cn)另行通知。
(三)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考單位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規(guī)定組織實施,兩項及以上達標者為合格,體能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進入下一輪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試應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在南充人才網www.ncrc.gov.cn上另行通知。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分組及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試的當日日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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