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中國法學會2014年考試錄用機關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對外聯(lián)絡部雙邊交流處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
姓名 |
準考證號 |
職位面試 最低分數(shù)線 |
康 揚 |
931165113606 |
120.50 |
呂雯雯 |
931137441206 | |
高 巍 |
931111220627 | |
唐 然 |
931111571503 | |
楊雪華 |
931134030413 |
對外聯(lián)絡部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
姓名 |
準考證號 |
職位面試 最低分數(shù)線 |
朱 玲 |
931136031013 |
124.40 |
李玲一 |
931111790524 | |
張玉龍 |
931137060320 | |
楊 倩 |
931135025902 | |
王 姝 |
931131080912 |
二、面試資格確認
(一)準備參加面試的考生務于1月25日前發(fā)送電子郵件到renshibu@chinalaw.org.cn,進行面試確認。
郵件標題一律為“×××確認參加面試”,郵件內(nèi)容應包含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治面貌、畢業(yè)院;蚬ぷ鲉挝弧⒙(lián)系電話和其他需要特別說明的內(nèi)容等。
(二)面試對象須于2月10日前將下列材料復印件提交我會人事部。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已獲得的各學習階段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考生報名登記
表》及用以證明外語水平的相關證書,以上均為復印件;
2.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報名推薦表,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同意報考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聯(lián)系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三)補充說明
1.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
2.考生需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3.上述僅需提供復印件的資料,面試時請攜帶原件進行現(xiàn)場復核。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4.考生如放棄面試,最晚應于面試前5天告知中國法學會,如無故隨意放棄面試,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5.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兵馬司胡同63號,中國法學會機關黨委(人事部);郵編100034。
三、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4年2月20日(周四)全天進行。上午9:00時正式開始,考生需于8:40分之前進入候考室,截止當天上午8:50分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面試地點
中國法學會機關一層多功能廳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兵馬司胡同63號
附近交通:我會位于西二環(huán)月壇北橋東側,考生可乘22、88、102、105、109、603、604路公交車在缸瓦市站下車、乘7、47路公交車在豐盛胡同站下車,地鐵4號線西四站或辟才胡同站下車。
五、綜合成績
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含專業(yè)考試成績)占50%的比例確定考生綜合成績。
職位面試結束后,電話通知考生本人面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忌部缮暇W(wǎng)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面試考生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六、體檢、考察相關情況說明
中國法學會2014年度招錄機關工作人員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徐曉平 原曉靜
聯(lián)系電話:010-66518531
特此公告。
中國法學會人事部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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