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懷柔區(qū)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北京市各級機關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中提示已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地點:懷柔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大會議室(地址:北京市懷柔區(qū)開放路86號勞動大廈)。
三、考生需攜帶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同時需提供復印件交復審機關留存):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
2、報考面向2015年合同期滿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區(qū)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3、報考面向2015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的考生,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4、報考面向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 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 、“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5、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和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考察時提供;
6、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第4條所述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招錄機關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2015年1月21日17:00前未參加資格復審且無法取得聯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考生可根據招考簡章上的聯系方式與招錄機關聯系。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懷柔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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