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審查和體能測評
1.面試入闈人員確定
筆試成績在進入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擬錄用人數1-5人的職位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擬錄用人數6人及以上的職位按照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入闈人員資格審查
面試入闈人員名單及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期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兵團人事人才網查詢。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面試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兵團法院負責報考法院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檢察院負責報考檢察院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公安局負責報考公安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司法局負責報考司法行政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兵團監(jiān)獄管理局負責報考監(jiān)獄職位考生的資格審查。
有“雙語能力”要求的職位,在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增加雙語能力的測試,測試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
3.體能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行視力檢查和體能測評。
視力檢查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對視力檢查結果有疑義的,當場進行復檢,得出結論后不再進行復檢,在體檢環(huán)節(jié)不再檢查視力。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zhí)行。體能測評分三個項目,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進入面試。
因資格審查(視力檢查、體能測評)不合格造成職位面試人數達不到1:3(1-5人職位)或1:2(6人及以上職位)比例的,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4.資格審查攜證要求
(1)面試入闈人員需持下載的《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2)退役士兵需持《軍人退伍證》。
(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連隊)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須持自治區(qū)或兵團、各地州或師項目辦出具的證明(內容說明服務單位、服務時間及工作表現)和服務證�!霸谵r牧團場工作的各類高校畢業(yè)生”須持團場政工辦出具的證明(說明具體工作單位和在團場是否滿一年工作時間)。
“服務時間”“農牧團場工作時間”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14日。
進入面試人員應嚴格按資格審查要求提供證件和證明,凡不符合職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面試資格,所出現空缺按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
進入面試的考生要及時上網查詢所報考職位面試的時間、地點,并按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面試地點參加面試。未按時到達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相關政策
(1)面試均用漢語答題。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報考法律碩士職位的人員,在面試的基礎上,按1:2的比例推薦給定向培養(yǎng)院校,由培養(yǎng)院校進行法律碩士入學資格復試。
(3)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出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4)面試費用40元(面試當天收取)。
(五)體檢
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行政職位的按照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進行體檢(法律碩士職位按1︰2比例),報考公安、監(jiān)獄人民警察職位的按照1:2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申請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對血壓等項目有疑義的,當場進行復查,得出結論后不再對這些項目進行復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因體檢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的,在該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六)考察
資格審查部門對擬錄用人員按1:1的比例進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職位出現空缺的,在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考察對象。
(七)公示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對確定擬錄用人員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兵團人事人才網公示。
法律碩士職位的擬錄用人員,通過培養(yǎng)院校碩士資格復試,合格者予以公示,無合格人員,該職位取消。
三、培養(yǎng)模式、考錄職位和培養(yǎng)院校
(一)培養(yǎng)模式
公務員錄用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錄取,定向培養(yǎng),畢業(yè)后定向招錄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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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員頒發(fā)專科畢業(yè)證書。
2.本科教育
�?萍耙陨蠈W歷起點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guī)定學業(yè)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頒發(fā)本科畢業(yè)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3.研究生教育
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起點,學制兩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fā)碩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
定向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司法資格政策。
(二)考錄職位和培養(yǎng)院校
詳見《2012年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考培養(yǎng)公務員職位表》。
四、在校管理、學習費用和畢業(yè)錄用
擬錄取人員到學校報到時,與培養(yǎng)院校、兵團法院、兵團檢察院、兵團公安局、兵團司法局、兵團監(jiān)獄管理局和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培養(yǎng)協議書。在校期間按學生管理規(guī)定管理。
學生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fā)給生活補助費。生活補助費標準按財政部財行〔2008〕45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對于合格畢業(yè)學生,所在院校按原確定的招錄單位進行派遣,并將其檔案和戶口轉至相關單位,學生到定向單位報到后,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xù)。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畢業(yè)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主擇業(yè)。同時,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生活補助費)。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yè)的學生或者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yè)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將情況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后1個月內,一次性退還所享受的教育費用和補助費(包括學費、培養(yǎng)費和生活補助費),并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
法律碩士、專升本和本科二學位、�?飘厴I(yè)人員到定向單位需分別服務滿5年、7年、9年方可交流。
五、監(jiān)督與回避
兵、師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招錄工作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參加考錄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利害關系的,實行回避。
報考人員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其考試資格;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不屬于報考范圍已被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對違反規(guī)定的考官、工作人員以及報考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查處,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兵團人事人才網另行通知。
本《簡章》由兵團黨委政法委、兵團黨委組織部、兵團人事局、兵團教育局負責解釋。
2012年兵團基層政法機關定向招考培養(yǎng)公務員
咨詢、服務、監(jiān)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兵團黨委政法委 0991-2896469
兵團法院政治部 0991-5987828
兵團檢察院政治部 0991-2358192
兵團公安局政治部 0991-5988631
兵團監(jiān)獄管理局政治部 0991-8820760
兵團教育局高等教育處 0991-2896297
兵團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處 0991-2890637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服務電話:
兵團任職資格考試中心 0991-8883053
(三)監(jiān)督電話:
兵團紀委信訪室 0991-12388
兵團黨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處 0991-12380
附件: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政法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 事 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