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根據(jù)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工作安排,大興區(qū)2013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權限
按照管理權限,大興區(qū)教育委員會負責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北京教育學院本部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高校教師教師資格。
二、受理范圍
1.具有大興區(qū)戶口,或具有北京市其它區(qū)縣戶口但工作單位在大興區(qū),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社會人員,可向大興區(qū)教育委員會提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2.戶口不在北京市,但其工作單位在大興區(qū),且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大興區(qū)存檔機構,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社會人員,可向大興區(qū)教育委員會提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三、認定工作具體安排
9月22日-29日(8:30-22:00)網(wǎng)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網(wǎng)址:http://www.bjtcc.org.cn
10月10日-1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現(xiàn)場受理,收審教師資格認定相關材料 大興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二樓教委窗口。(大興區(qū)興華大街三段15號)
注:網(wǎng)上填報的信息一定要準確真實,如與現(xiàn)場確認材料不符不能受理。(開始時間:9月22日下午13:00,截止時間:9月29日下午16:00)9月29日下午16:00點前申請人可上網(wǎng)修改個人信息,16:00點后,信息網(wǎng)關閉不能再填報或修改個人信息
四、申請認定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學歷條件
1.申報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不含其它中專學歷)或以上學歷;
2.申報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不含其它中專學歷)或以上學歷;
3.申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其他大學專科或以上學歷;
4.如是軍隊院校學歷,須有認定學歷的專門機構出具的認定證明。(認定學歷機構:教育部高校學生信息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地點: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柏彥大廈;電話:82338424)
(二)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要求
1.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必須取得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頒發(fā)的教育學(幼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兒心理學)的考試合格證書。
2、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需提供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并加蓋教務處紅章。
3.在外省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考取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成績不予認可。
4.學前(幼兒)專業(yè)所學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不能與中小學通用。
(三)普通話水平等級條件
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員,均需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
(四)體檢要求
大興區(qū)人民醫(yī)院體檢中心進行體檢(申請教師資格體檢)(體檢結果的有效期為半年)
五、申請認定須提交的材料: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需網(wǎng)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用B5紙正反面打印,不得復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沿左側紙邊用膠水粘好);
(二)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人員提供由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頒發(fā)的教育學(幼兒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幼兒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需提供在校期間全部課程成績單并加蓋教務處紅章。
(五)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況鑒定表(即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最后一頁),思想品德情況鑒定表蓋章要求:
1.申請人有北京戶口有工作單位:一種是單位有組織人事部門公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另一種是單位無組織人事部門公章,蓋所在單位公章并加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公章。
2.申請人有北京戶口,但無工作單位:一種是檔案存放在街道辦事處,蓋街道辦事處公章;另一種是檔案存放在人才服務中心,居委會(村委會)蓋章后加蓋人才服務中心公章。
3.申請人無北京戶口,有工作單位:蓋單位公章并加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公章。
(七)《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
(八)與網(wǎng)絡報名同底版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張。(背面須注明姓名、出生年月、申報種類)
注:①如果以上所需的證件中有姓名等互不相符的,若為曾用名,需本人帶戶口本(查戶口本的曾用名),若為某證件姓名等寫錯原因,需有發(fā)放該證件機關的證明書(證明為同一人)。
、谑諏彶牧蠒r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請一律用A4紙規(guī)格。
、圩詡錂n案袋,封面注明單位(學校)、姓名、申報種類。
六、關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一)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且成績單中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材教法三門課程成績均合格,同時教育實習成績合格的申請人員免測。
(二)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均應參加教學能力測試。
(三)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程序如下:
1.講課教材(自備):
(1)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初中二年級全年課程(大興區(qū)直屬中學教材)。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
小學五年級全年課程(大興區(qū)直屬小學教材)。
(3)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
幼兒園全課程(大興區(qū)直屬幼兒園教材)
2.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考生需按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到指定地點;
3.抽題備課:每名測試人員抽簽后有60分鐘的準備時間(備課用紙由測試單位準備);測試后將備課上交學科組。
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分為三部分,共計30分鐘,其中:講課或組織活動15分鐘,要求有板書, 自談講課構思5分鐘,現(xiàn)場答辯10分鐘。每人約計時間為30分鐘。
聯(lián)系電話:81296347
大興區(qū)教育委員會
201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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