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jié)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
第 2 頁:第二節(jié) 合同的訂立 |
第 6 頁:第三節(jié) 合同的效力 |
第 10 頁:第四節(jié) 合同的履行 |
第 14 頁:第五節(jié) 合同的擔保 |
第 23 頁:第六節(jié)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
第 25 頁:第七節(jié) 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
第 27 頁:第八節(jié) 違約責任 |
第 28 頁:第九節(jié) 具體合同 |
三、涉及第三人的合同(★)(P224)
1、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2、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有瑕疵的,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解釋】不管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還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當事人,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與第三人無關。
【例題1·判斷題】債權人甲與債務人乙約定由乙向丙履行債務,乙未履行,則乙應向丙承擔違約責任。( )
【答案】×
【解析】債務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乙“向債權人甲”承擔違約責任。
【例題2·單選題】甲、乙雙方約定,由丙每月代乙向甲償還債務500元,期限2年。丙履行5個月后,以自己并不對甲負有債務為由拒絕繼續(xù)履行。甲遂向法院起訴,要求乙、丙承擔違約責任。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的下列判決中,符合規(guī)定的是( )。
A、判決乙承擔違約責任
B、判決丙承擔違約責任
C、判決乙、丙連帶承擔違約責任
D、判決乙、丙分擔違約責任
【答案】A
【解析】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乙)應當向債權人(甲)承擔違約責任。
四、抗辯權(★★★)
1、同時履行抗辯權(P225)
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當同時履行的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另一方當事人在同時履行的時間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適當履行時,享有不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權利。
2、后履行抗辯權(P225)
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辯權(P226)
(1)中止履行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合同履行:
、俳洜I狀況嚴重惡化;
、谵D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蹎适虡I(yè)信譽;
、苡袉适Щ蛘呖赡軉适男袀鶆漳芰Φ钠渌樾。
(2)解除合同
當事人在中止履行合同后,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相關鏈接】當事人解除合同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例題·單選題】甲與乙簽訂一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甲提供一批貨物給乙,貨到后一個月內付款。合同簽訂后甲遲遲沒有發(fā)貨,乙催問甲,甲稱由于資金緊張,暫無法購買生產該批貨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貨款,乙拒絕了甲的要求。乙拒絕先付貨款的行為在法律上稱為( )。(2008年)
A、行使先履行抗辯權
B、行使后履行抗辯權
C、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
D、行使撤銷權
【答案】B
【解析】合同當事人互負債務,有先后履行順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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