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行政組織主體與文化
第一節(jié) 行政組織主體
公共行政活動是由組織來完成的,而具體的組織行為則要由人來承擔,因此,行政組織的行為主體就是行政人員。行政人員可以大體分為兩類:行政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他們也被習慣地統(tǒng)稱為公務員――領導型公務員和非領導型公務員(國外也稱為政務類和業(yè)務類公務員)。這兩類行政組織主體職能性質和權責范圍不同,所發(fā)揮的作用便有差別。
作為行政組織的主體,無論是領導者還是被領導者其作用的發(fā)揮都需要具備三個基本要素的整合,即行政職位、行政職權和行政職責三者的有機統(tǒng)一。
第二節(jié) 行政組織領導
(一)行政組織領導的含義
行政組織領導是指行政領導者依法通過決策、指揮、監(jiān)控、協(xié)調等手段和方式,率領行政工作人員去實現行政管理目標的行為過程。它是行政組織中最核心、最重要的行為。它同樣由行政領導者、被領導者以及行政管理目標三個基本要素組成。其
(二)行政組織領導特征
1、突出的強制性。2、典型的執(zhí)行性。3、全方位的服務性。4、高度的綜合性。5、嚴密的層次性。6、鮮明的時代性。
(三)行政組織領導的價值
1、領導行為決定著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總目標和基本方向的實現。
2、領導行為規(guī)范和控制著其他公共行政行為。
3、領導行為能夠有力地調節(jié)組織關系,使組織更富穩(wěn)定性和適應性。
4、領導行為也是行政組織自身改革和行政管理整體改革發(fā)展的關鍵。
5、領導行為直接影響行政組織管理效率高低。
(四)行政組織領導的權力構成
1、法定權力――權力影響力
這是指由憲法和法律賦予行政組織領導者從事領導活動的基本行政權力,也就是管理國家社會日常公共行政事務的權力。因此通常也稱作職位權力,即因法律規(guī)定設置的組織職位所產生的權力。法定權力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強制性。(2)直接效力性。(3)相對性。(4)責任性。(5)組織性。
2、領導權威――非權力影響力
在組織管理和領導行為中,權力型影響力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但也應看到權力影響力由于以強制和獎懲為基礎而受到的限制――這已為眾多管理學家所認同。組織成員不管受到多么強烈的公共權力的制約,他終究是富有情感指向的社會化行為主體,多樣化的心理傾向和文化價值旨趣總是促使其構成特定的人際氛圍,一種超越法定組織結構的非權力性控制的欲望始終作為主體存在價值的顯在或潛在表現。因此,行政組織領導行為不僅要依賴權力的法定影響力,更需要非法定權力的、非強制性的權威作用。
3、行政組織領導權的有效運用
(1)正確區(qū)分權力性影響力與非權力性影響力(權威影響力)的性質、特點及其作用方式,界定其各自有效適用的基本范圍。這需要領導者擁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理論研究能力。
(2)明確法定領導權的職責界限,確立法定權力的基礎性決定地位。即法律法規(guī)所授予行政組織領導者的職權責具有根本決定價值,這是領導者發(fā)揮影響力的基礎。
(3)設計符合領導者個性特點的權威生成路線,并善于利用各有利條件發(fā)揮權威影響力的效用。個人權威的生成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優(yōu)秀的領導者必須善于從日常的各種交往關系中、組織危機事件處理中、典型活動中等各種機會獲取提高威信的有利資源。
(4)追求權力影響力與權威影響力的有機統(tǒng)一,使之在實踐運用中相互補充、相互支持,從而使領導者的信譽度和知名度達到最佳狀態(tài)!霸诂F實中,服從是由極強烈的懼怕或希望決定的”, “權力是正式組織的溝通(命令)特性,它的效力通過參與行為控制過程的組織成員的認可來體現!边@樣就要求領導者將組織權力和個人權威有機結合起來加以運用。
(5)加強組織建設尤其是領導集體的組織作風建設是提高領導者權力效力的重要保證。法定權力的行使必然要借助正式組織關系,而權威的運用則是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關系的合理恰當的活動過程。因此,優(yōu)秀的組織領導者特別是行政首長一定要重視領導集體的組織作風建設,通過嚴謹的作風和實際工作效果來滲透組織權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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