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有望成聘任重點
公務員聘任制前景如何,有哪些難點,記者就此采訪了人社部人事科學研究院公務員管理研究室主任梁玉萍,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彭劍鋒教授。
專家認為,后續(xù)聘任制公務員的大范圍推行阻力則來自于公務員待遇終身制傳統(tǒng)過于根深蒂固,預計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將是發(fā)展重點。
推聘任制公務員有何好處?
梁玉萍認為,公務員聘任制使得公務員選拔得以多樣化。略高的薪酬、較短的任期,更能激勵聘任制公務員工作積極性。
彭劍鋒表示,聘任制公務員可以把市場機制引入公務員隊伍,對打破干部終身制有極大幫助。不僅如此,聘任制公開招聘的方式,也使公務員任用過程更透明,更有利于社會監(jiān)督。目前國內政府部門掌握的資源和權力相對較多,一些權力長期集中在某些人手中,容易滋生貪腐問題。而聘任制公務員的推行,可以使一些權力較大的崗位不再長期集權在個別人手中,無疑能起到預防腐敗的作用。
推行聘任制難點在哪里?
彭劍鋒認為,我國官本位和公務員待遇終身制的傳統(tǒng)過于根深蒂固,大家在觀念上難以接受,要推行必須逐步打破傳統(tǒng)方式。同時,公務員工作的兜底機制,也必須予以破除。更重要的是,人才社會化選聘機制必須在行政體系內盡快推行,公務員退出機制也要加快建立起來。
他指出,國內對于公務員的任職安排,往往是一環(huán)扣一環(huán),總是從一個公務員崗位走向另一個公務員崗位。今后在聘任制公務員擴大試點過程中,必須徹底打破公務員工作的兜底機制,要嚴格執(zhí)行聘任合同。決不能把聘任制公務員也“變味”成傳統(tǒng)公務員,仍是從一個公務員崗位不斷走向另一個公務員崗位。
聘任制能否替換現(xiàn)存制度?
梁玉萍表示,鑒于不少公務員崗位仍要求具備一定穩(wěn)定性和持續(xù)性特點,因此預計聘任制公務員和現(xiàn)有普通委任制公務員將無法互相代替,必須長期共存。我國發(fā)展聘任制公務員的終極目標,應是將聘任制公務員和現(xiàn)有普通委任制公務員的比例逐步調整到最佳狀態(tài),最大限度調動公務員工作的積極性,提升其效率,絕非片面追求以聘任制公務員代替現(xiàn)有委任制公務員體制。
大范圍推行還需哪些條件?
梁玉萍指出,目前我國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zhí)法和專業(yè)技術三大類,但事實上分類界限尚不夠清晰,這也是制約公務員聘任制擴面的重要因素。今后隨著這三類公務員的職位分類界限日漸清晰,預計行政執(zhí)法類公務員,將是公務員聘任制發(fā)展的重要領域。
彭劍鋒認為,目前像深圳大范圍推廣的模式在國內還不具備整體條件,類似廣西防城港市在部分較高層次副職位推行的方式,更符合我國當前特點。不過恐怕沒有十幾年歷程,聘任制公務員無法真正大范圍推開。
聘任制公務員如何定待遇?
汪玉凱表示,聘任制公務員在職時的社保待遇應與其他公務員相同,在工資方面應稍高于普通公務員,這樣才能更好激發(fā)聘任制公務員的工作激情。我國還應該以聘任制公務員的擴面推行為契機,加快養(yǎng)老金雙軌制的并軌,這既利于社會公平,也能使普通公務員和聘任制公務員的退休待遇持平,利于吸引更多優(yōu)秀人才投身于聘任制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