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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考點預測卷(2)

來源:考試吧 2014-08-26 17:59:05 要考試,上考試吧! 公務員萬題庫
考試吧整理“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考點預測卷(2)”供考生參考備考2014年事業(yè)單位考試。
第 1 頁:單選題
第 4 頁:多選題
第 6 頁:判斷題
第 7 頁:案例分析題
第 8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三、判斷題

  51.【答案】A。 52.【答案】B。 53.【答案】A。

  54.【答案】B。解析:此種表述是一般保證。

  55.【答案】B。解析:我國《刑法》第17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所以不滿14周歲的人實施犯罪不負刑事責任。

  56.【答案】B。解析:司法機關就是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狹義僅指法院,廣義還包括檢察機關。不包括司法部。司法部是國務院下的一個部門,屬于行政系統(tǒng)。

  57.【答案】B。 58.【答案】B。 59.【答案】B。 60.【答案】B。

  四、綜合分析題

  61.【答案】D。解析:《民法通則》第63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nèi),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币来,代理人必須在代理權限內(nèi)做出行為,超越代理權限即為無權代理,故本題選D。

  62.【答案】A。解析:《民法通則》第66條規(guī)定:“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的行為,只有經(jīng)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jīng)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已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币来,可知若被代理人不加以追認,則代理人應當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本題趙某默示承認了,所以代理后果由趙某承擔,此外,吳民購買明信片的行為本身有效,因為它具備了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構(gòu)成要件。所以A正確。

  63.【答案】A。解析:趙海女兒送明信片給同學的行為并沒有超出她的理解能力,故此行為應當是有效的民事行為。

  64.【答案】C。解析:《民法通則》第72條規(guī)定:“財產(chǎn)所有權的取得,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財產(chǎn)的,財產(chǎn)所有權從財產(chǎn)交付時起轉(zhuǎn)移,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币来,可知該明信片的所有權已從交付時起轉(zhuǎn)由李杰所有,李杰當然享有完全的所有權。

  65.【答案】D。解析:《民法通則》第130條:“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66.【答案】B。解析:王某未超過賠償請求期限?h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違法行為的確認依據(jù)是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時間是2005年9月2日。從這一天起2年內(nèi)王某有權提出賠償請求。

  67.【答案】AB。解析:王某向縣人民檢察院提出賠償請求是正確的。本案中,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是共同賠償義務機關,王某可向其中的任何一個要求賠償。

  68.【答案】BCD。解析:王某的賠償請求不合理。根據(jù)《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國家賠償主要對當事人直接損害、物質(zhì)損害給予賠償,對王某精神損害的賠償不應予以支持,王某的誤工損失每日賠償金應按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題中情形下應當為王某恢復名譽。

  69.【答案】ABC。解析:王某可在10月12日之前向市檢察院申請復議。市檢察院在收到復議決定之日起2個月內(nèi)不作出復議決定或?qū)ζ鋸妥h決定不服的,王某可向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委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70.【答案】B。解析:賠償委員會作出的賠償決定,是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決定,必須執(zhí)行。

  71.【答案】C。解析:復議被申請人是兩名學生所在的高等學校,復議機關是該校的主管行政機關。因本案中,高校屬于被授權的行政主體,應當就自己作出的行為作為復議被申請人承擔責任,而此時其主管行政機關是復議機關。

  72.【答案】B。解析: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為被告;復議機關所在地的法院和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所在地的法院都可管轄。

  73.【答案】A。解析:“開除學籍”的處分實際上是一種針對公民受教育權的行政處罰,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的規(guī)定,屬于該法第八條所規(guī)定的“其它行政處罰”,依法只能由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加以規(guī)定。

  74.【答案】CD。解析:因為高校開除學生的行為是行政處罰行為,損害了相對人的受教育權,并且不屬于為行政訴訟法所排除的內(nèi)部行政行為(因?qū)W生不屬于行政機關內(nèi)部工作人員)。

  75.【答案】B。解析:不能獲得國家賠償。因為國家賠償原則上只賠償侵害人身權與財產(chǎn)權而引起的直接損失,本案中當事人的受教育權受到損害,不屬于國家賠償?shù)姆秶,因而不能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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