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共基礎知識這個科目的考試,2001年以前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一直把《公共基礎知識》作為公共科目筆試內(nèi)容之一。2001年以后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對考試科目和考核內(nèi)容作了調(diào)整,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作為獨立一科的考試內(nèi)容,而增加了申論,同時,將公共基礎知識的內(nèi)容壓縮作為常識判斷在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中加以考察。
因此,備考2007年中央國家機關
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公共基礎知識的復習我們認為不需要專門購買《公共基礎知識》的教材,而應主要以法律知識,尤其是憲法、行政法、民法、經(jīng)濟法知識。2005年和2006年大綱明確強調(diào)該部分主要測查考生法律知識的運用。
地方公務員錄用考試中關于公共基礎知識的考核則不盡相同。有的省份也取消了公共基礎知識作為獨立的一科,如云南2006年,河北省2006年、湖南2006年、河南2006年等,都將公共基礎知識作為行政能力測試的一部分。其中,云南、河北等省和中央國家機關
公務員考試一致,將這部分內(nèi)容以常識判斷的形式作為行政能力測試的一部分內(nèi)容加以考核。而湖南省除了在判斷推理部分考常識判斷,還將公共基礎知識作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的一部分內(nèi)容加以考核;
有的省份還繼續(xù)將《公共基礎知識》作為獨立的一科加以考核,如江蘇省2006年。把公共科目列為筆試單獨一科的省份,考試模式也不相同,基本上趨于標準化測試,即全部為客觀性試題,用計算機閱卷;但仍有一些省份采取傳統(tǒng)的測試方式,即考試題型分為主觀試題和客觀試題兩部分。
2、2006年江蘇省《公共基礎知識》部分考查內(nèi)容沒有大的變化,但是題目靈活性大大增強,題型變化大。
在考試內(nèi)容方面,考點只作了微調(diào),在“公文寫作與處理”部分,把“黨政機關公文概述”改為“黨政機關公文規(guī)范”,突出了機關公文的規(guī)范性考察;在“其他知識”部分,特別增加了“中國文化常識”,這意味著考生要提高人文素養(yǎng)。
在考試題型方面,2006年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糾錯題、簡答題、公文實務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閱讀理解題和材料概括題等形式。在上述形式中選擇4-6種,既有客觀性試題,又有主觀性試題。而2005年只有選擇題、公文實務題、案例分析題、綜合分析題和材料處理題,基本沒有主觀性試題。新《大綱》新增了“判斷題”、“簡答題”、“閱讀理解題”、“糾錯題”等,同時把“材料處理題”改為“材料概括題”,把“選擇題”細分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題型的多種可選擇性和主客觀試題相結合,加大了考生對該科目把握的難度,考生特別要提高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豆不A知識》自2002年以來首次出現(xiàn)主觀性試題,總題量有可能減少,但難度會上調(diào),這對考生在答題速度和準確性方面提出了較高要求!豆不A知識》考查的靈活性加大后,在十幾種題型中選擇4到6種,這給廣大考生復習又加大了工作量。
值得C類職位考生特別注意的是,盡管《大綱》規(guī)定C類卷只考《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兩科,但從以往“省考”情況看,《公共基礎知識》后半部分往往是與公文文種結合的“小申論”考察。申論考試的出題角度可能更加靈活,更加注重針對性,更趨于接近公務員的實際工作。
同時,在大綱的第四部分,“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中“近期黨的重大路線、方針和政策”這一塊,廣大考生要注意十六屆五中全會的內(nèi)容。但只要以不變應萬變,按照大綱要求好好掌握知識體系,就能在考試中運籌帷幄。
3、根據(jù)湖南省2006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的要求,湖南省《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內(nèi)容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和英語三部分。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考試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占60分、公共基礎知識占30分、英語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