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請用1200字左右篇幅,就全部材料或材料中的某一個點發(fā)表你的評論。參考范文: 誰為“灰霾天氣”埋單? 近幾年來,深圳時常出現“灰霾”天氣,到處灰蒙蒙的,似乎滿天飛揚的都是煙霧和塵埃,艷陽被蒙上一層薄紗,市民眼前的景物不再明朗潔凈,大街上也彌漫著嗆人的汽車尾氣。面對此情此景,或許我們不禁要問:到底“誰”在污染深圳的空氣?或許大多數人很容易將此與深圳城市日益增多的汽車聯系在一起。因為從深圳空氣污染源看,近年來汽車尾氣排放大幅增長。據統(tǒng)計,深圳全年汽車銷售已突破11萬輛,全市汽車保有量則超過60萬輛,另外,每天還有10多萬輛過境的車輛。鑒于此,許多人對汽車日益增多的問題表示憂慮,汽車增長在直接考驗深圳道路“承載力”的同時,也對深圳空氣環(huán)境“承載力”提出挑戰(zhàn)。
對此,當我們內心深處追問“誰應該為討厭的‘灰霾天氣’埋單”時,大家一定會把矛頭對準了“日益增多的汽車”。而跟“日益增多的汽車”有關的其實有三類主體,我們不妨逐一討論一番,看看誰最應該為此而“埋單”:
第一類主體是政府,這是目前的“灰霾天氣”埋單人,F在,每年深圳市政府都要拿出大量的政府支出來改善大氣環(huán)境。但我們不能一直依賴政府的財政支出,畢竟汽車尾氣的排放人并不是政府,而沉重的環(huán)保支出也可能增大政府的財政負擔,不利于城市的發(fā)展。無論從感情角度,還是責任角度,政府都不應該成為“埋單人”,盡管如今政府正在承擔這個責任。
第二類主體是汽車的使用者。從直接的角度看,汽車的購買者作為汽車的使用人,應該為此負上一定的責任;蛟S會有人問,假如讓汽車的購買者“埋單”,我們應該采用什么樣的方式向汽車的購買者征收費用呢?筆者認為,可以在汽車的汽油費用中增加一定的環(huán)保費用。同時筆者要強調的是,征收環(huán)保費用不是“懲罰”,而是引導。關鍵是讓汽車的使用者盡量選擇耗油量小的車型,同時鼓勵在不必要使用私人汽車時,更多地使用公共交通,減少汽車尾氣的排放。
第三類主體當然就是汽車生產商。或許很多有識之士會提出增加汽車生產商的稅收,或出臺相關的環(huán)境保護稅等新稅種,以此來讓汽車生產商承擔高額的環(huán)境治理費用。但我們要思考一下,我們的目的是什么?是以此擺脫高額環(huán)保費用的負擔,還是防止大氣污染的進一步惡化?答案顯然是后者。我們需要探究的是,收稅真的可以讓汽車生產商更加“環(huán)!眴?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增加汽車生產商的稅收,其實還是會轉嫁在汽車的使用者身上,最終也是沒能解決問題。然而,有人會問:難道汽車生產商就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嗎?答案是否定。戴斌老師認為有關政府部門可以出臺強制性的汽車政策,引導汽車生產商引進或改革生產技術,生產能耗小排污少的車型。同時對生產排污量大車型的生產商應加大稅收力度,甚至予以取締,從而減少汽車的尾氣排放,從經濟角度引導環(huán)保車型的生產。
綜上所述,戴斌老師認為探究“誰應該為討厭的‘灰霾天氣’埋單”的過程中,關鍵不在費用的支出角度,而是在于如何“引導”。在上述分析中,汽車的使用者和汽車生產商都應該承擔大氣污染的責任,而我們的管理部門關鍵不是去做相應的“經濟懲罰”,而是通過“經濟杠桿”作用,引導“汽車的使用者”減少能源消耗和尾氣排放,同時也引導“汽車生產商”在生產過程中更多思考“企業(yè)效益”與“環(huán)境保護”的雙贏。從更深的層次思考,或許大家會發(fā)現,為“灰霾天氣”尋找所謂的埋單人其實并非是我們的初衷,戴老師更多地是希望不再需要任何人為此而“埋單”,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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