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維護“體制外”社會群體的基本權益
占人口比重較小的強勢群體,不僅表達自身利益的渠道比較暢通,各級政府對他們的制度供給也比較充分。因此,今后政府工作的重點是實現制度供給平衡,對占人口比重較大的弱勢群體和中間階層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撐。我國多數人還剛剛走出溫飽,少數人還在貧困與溫飽之間徘徊。我們家鄉(xiāng)的古人鄭板橋詩云:“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建議各級官員都能深入體察普通老百姓的呼聲,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落到實處,使大多數人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在城市化過程中,“農民工”往往處于“體制外”的社會經濟地位。他們是新市民,但他們的就業(yè)、子女受教育往往在城市困難重重;他們是新興的工人階層,但他們的工資收入、勞動保護、醫(yī)療養(yǎng)老、參政議政等也缺乏保障。當前,應認真落實進城務工人員的市民待遇,切實維護他們的基本權益。從城鄉(xiāng)二元結構走向城鄉(xiāng)一體化的過程中,應避免陷入市民、農民工、農民這樣的三元結構。
(九)大力促進社會主義因素的增長
在西方一些學者中間,近幾年開始流行“風險社會”理論,這是西方社會矛盾與沖突加劇的反映。我國應建構“和諧社會”理論,在實踐中推動各種社會主義因素的增長。一是共同富裕,既要繼續(xù)允許少數人通過合法途徑先富起來,更要強調多數人平等地獲得勞動與要素收入。二是社會保障,建立統(tǒng)籌就業(yè)、社會保險、社會救助三個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城鄉(xiāng)社會保障一體化,有條件的地方應率先實行城鄉(xiāng)低保制度。三是以人為本,尊重人權、尊重人格、尊重人才,實行人性化管理。四是優(yōu)化文化供給,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需求與文化需求,提高理想信念的支撐力,增強意識形態(tài)的凝聚力,擴大主流文化的吸引力。
(十)建立社會預警與利益平衡機制
建立包括貧富分化、失業(yè)、通貨膨脹、突發(fā)事件、犯罪等指標的社會監(jiān)測與預警系統(tǒng),提高公共危機管理與快速反應能力。同時,實行預防為主的原則,完善群體利益調節(jié)、利益約束與利益補償的政府機制,健全“大調解”等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社會機制。增強工作單位、社區(qū)、家庭、非正式群體等社會基本單元的和諧與協(xié)調,形成穩(wěn)定的各種微觀社會結構。
公務員考試輔導科目 | 精講班 | 報 名 | 論 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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