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干部年輕化作為中央用人的一個重要原則,在各地方得到了廣泛的貫徹,應當說,這對于優(yōu)化干部結構,培養(yǎng)后備干部,都有相當的積極作用。然而與此同時,因一些過于年輕的干部走上領導崗位,而頻頻出現最年輕的市長、縣長、鎮(zhèn)長,也令公眾質疑,甚至引發(fā)種種猜想。
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競爭和科學發(fā)展的新任務,培養(yǎng)選拔年輕干部的確變得更為重要和緊迫,《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也明確規(guī)定“應當注重選拔任用優(yōu)秀年輕干部”。但是我們還應注意到,年輕只是一項必要條件,選拔人才,首要標準還應是堅持德才兼?zhèn),而“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依法辦事”等原則,也是中央一再強調的。
現在的問題在于,一些地方在選拔后備干部人才時,對年輕化這一概念產生了認知偏差,將干部年輕化等同于干部低齡化。這固然便于“數字化”貫徹中央原則,然后卻并非是一個科學的選拔人才的方法。近期湖北25歲的女干部被提名鎮(zhèn)長人選引發(fā)爭議,原因之一就在于當地部門要求破格提拔鎮(zhèn)長的人選須在30歲以下,而這位25歲的女干部是唯一符合條件的人選,于是順理成章當上了候選人。
在年齡一刀切面前,可能會淡化德才兼?zhèn)、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等原則。而出現唯一候選人,就失去了比較和考核的必要性,如此選拔干部,如何能保障良才輩出?這既是對中央精神的誤讀,也是對人才的浪費和不尊重。
因此,要遏制這種不正常的現象,需要各地方重新審視自己對于干部年輕化的理解,年輕是一個相對概念,不能不分情況一條線劃死,這不符合科學發(fā)展觀。選拔人才,年輕與否不能成為終極考察目標,德行和才干才是真正說服人的硬指標。公眾對于一些火箭提拔的干部表示質疑,矛頭看似指向年齡過輕,實質還是從這些年輕干部的履歷中,看不出有什么過人之處。
而面對質疑,有關方面也不應總是用“能力出眾”、“符合程序”等似是而非的模糊話語回應關切,干巴巴的話語,并不能平息質疑。舉個例子,倘若河北館陶縣的29歲代縣長能力超群,那就應拿出能讓干部同事信服、能給當地群眾謀益的事實來,那樣大伙自然樂觀其成,并且希望他能走得更遠,在更高的舞臺上發(fā)揮才干,造福社會。一句話,年齡不是資本,能力才是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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