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文也稱論說文,這類文章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用議論或者說理的方式直接表達自己的見解和主張。
(一)、議論文的特點
1、內(nèi)容的理論性
議論文以議論和說理為主,它的內(nèi)容具有一定的理論性。有的議論文直接闡明理論,有的議論文則以某種理論為指導來論述一個問題。
2、語言的概括性
議論文需要對具體事物作理論上的分析,它的語言往往是抽象而概括的。理論性越強,語言的概括性也就越強。
3、寫法的邏輯性
議論文是議論和說理的,它的寫法就需要有嚴密的邏輯性。只有把文章寫得有條有理,道理講得頭頭是道,言之有理,才能說服讀者?傊,議論文主要是對客觀事物或者存在的問題,用概括的語言,按照一定的理論和邏輯關系,表達自己的見解和主張,使人信服,并受到啟發(fā)和教育。
(二)、議論文的三要素
議論文具有論點、論據(jù)和論證三個要素。論點是作者對所論述的事物或者問題所持的見解和主張,論據(jù)是用來證明論點的科學原理和典型事實,論證是運用論據(jù)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
1、論點
論點就是文章中要加以闡述和說明的基本觀點,在議論文中要解決的是"證明什么"的問題。在一篇議論文中,論點是文章的價值所在,一篇文章的高下優(yōu)劣主要取決于它。因此,對論點有以下幾方面的要求:
(2)、論點要有針對性。申論的論點針對性主要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在輿論導向上具有針對性;針砭時弊,針對社會生活中需要解決的各種弊端、陋習,對癥下藥,加以評說,予以治療;觸及當前社會上迫切需要解決的實際矛盾,分析起因,找出解決的方法等等,以正確引導輿論和指導實踐;抓住人們的思想認識問題,分析說理,解開人們的思想疙瘩;針對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論證評說。
申論不可能面面俱到,而是就材料所反映的主要問題加以論述。因此,哪里是主要的問題、哪里是問題的主要方面,必須在動筆之前解決好。需要說明的是,申論論證評說的是"主要的問題",而不是問題解決的方案和做法。
(3)、論點要深刻。論點一定要抓住問題的關鍵,能科學地揭示出事物的本質。要使論點深刻有力,作者就必須首先清除那些泛泛的、裝腔作勢的議論。同時,深刻也還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前瞻性的具體表現(xiàn)有以下幾點:對事物的認識具有敏銳性;能夠透過現(xiàn)象看到事物的本質,從表面現(xiàn)象能夠看到事物發(fā)生發(fā)展的根源;具有預見性,即對錯綜復雜的矛盾及其未來的結局分析之后,能夠作出具有預見性的科學論斷。
(4)、論點要鮮明。作者要明確地表達自己的觀點,一定要旗幟鮮明,不能模棱兩可。對所論述的問題自己先要思考透徹,不能含混不清。論點的語義必須十分清楚確切,不能曖昧不明。
(5)、論點要新穎。論點要有創(chuàng)見,給人以啟發(fā)。要善于發(fā)現(xiàn)新的問題,解決新的矛盾,不能人云亦云。新穎性的具體表現(xiàn)有以下幾點:論題新穎,即評論的問題能夠觸及新的矛盾,或者能夠提出新的見解、主張;在與錯誤及片面的觀點交鋒中鮮明地提出精辟的見解,表現(xiàn)出真理的光輝。論說中有新的論據(jù),并能以這些新的論據(jù)作為依托,引發(fā)議論;選取新的議論角度,諸如輿論的非熱點、容易被忽視或者被掩蓋的矛盾側面、對解決矛盾能夠起到關鍵作用的環(huán)節(jié)等。
(6)、論點要同一。在論證過程中要保持思維的確定性,防止出現(xiàn)違反同一性的要求、偷換論題或轉移論題的現(xiàn)象。這一條是從邏輯上對論點提出的要求。
(7)、論點要突出。議論中不能以材料淹沒論點。當所論述的問題比較復雜時,其中心論點與派生出的分論點、小論點的關系只能是總分關系,因為多中心即無中心。這是從文章中心思想的表達上對論點提出的要求。
更多信息請訪問:考試吧公務員欄目
希望與其他公務員考生進行交流?點擊進入公務員論壇>>>
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nèi)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