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樂山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樂人發(fā)〔2006〕14號)規(guī)定,結合峨眉山市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我市部分事業(yè)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人數、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人數、對象及范圍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9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對象、單位、崗位、范圍見本公告附件《2010年峨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考者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性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合格;
3、符合用人單位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及資格要求;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在處分影響期內的;
(5)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0年7月6日至7月8日
上午9:00-下午17:00
(二)報名地點:
1、報考市衛(wèi)生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峨眉山市計劃生育服務站及鄉(xiāng)鎮(zhèn)計劃生育服務站的在市衛(wèi)生局報名;
2、報考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在市教育局報名;
3、報考其他事業(yè)單位的在市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報名。
(三)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等,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加蓋學校鮮章的《畢業(yè)生推薦表》或證明材料)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時應聘人員在報名地點領取并填寫《峨眉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報名。
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繳費50元,兩科共繳費100元。
2、應聘人員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凡屬在職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四)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2010年7月19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三、崗位及人員調整
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個別特殊崗位可放寬到1∶2開考。達不到上述開考比例的,在征求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意見后,由人事局調整、調減招聘名額及崗位,崗位被取消的,該崗位的報考者可調整到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調整或調減的情況,在市人事局、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峨眉人事人才網(www.em-rc.com)及各招聘主管部門公告。已繳費但招聘崗位被取消或不愿調整的報考者,于2010年7月22日前到各招聘主管部門退回所繳費用。
四、筆試科目、時間、地點及成績計算
(一)筆試科目
1、報考峨眉山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考《教育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2、報考峨眉山市衛(wèi)生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峨眉山市計劃生育服務站及鄉(xiāng)鎮(zhèn)計劃生育服務站的考《醫(yī)學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3、報考其他事業(yè)單位的考《公共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在2010年7月24日上午進行,具體科目、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考試成績計算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yōu)?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60%,面試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兩門筆試科目成績各占筆試成績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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