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選調范圍
(一)普通高等學校2013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西藏籍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可自愿申請參加定向選調);
(二)湖南省2008年至2011年選聘的目前在崗大學生“村官”;
(三)湖南省招募的今年服務期滿、在崗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入黨時間在報名截止前),在本科和研究生學習期間至少有一次被評為校、院(系)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共產黨員”“優(yōu)秀共青團員”;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和組織協調、文字綜合、語言表達能力,有培養(yǎng)前途和發(fā)展?jié)摿Γ瑩芜^班以上學生干部;
(三)學習成績優(yōu)良,本科或研究生畢業(yè)必須獲得相應學位;
(四)有志從事基層工作,本人愿意并服從組織分配;
(五)身體健康,本科生年齡在25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1歲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六)符合所報考市州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大學生“村官”、 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報考年齡在32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必須符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考核合格和組織推薦的基本條件。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通過湖南領導人才網自愿報名。各市州委組織部、各高校黨委組織部以及各縣市區(qū)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按照選調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并繳費成功的人員方可參加筆試。為確保選拔質量,各類報考人員與選調計劃一般應達到5:1的報考比例,否則相應減少選調計劃數。
(二)考試?荚嚢üP試和面試。筆試由省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筆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及參加“三支一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報考選調生的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線。定向大學生“村官”招考選調生,要按照《湖南省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考核辦法(試行)》(湘組〔2010〕46號)要求,認真考核聘期工作實績,考核成績量化并進行公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再按折算后筆試成績占60%、聘期考核成績占40%折算成筆試、考核成績,由省委組織部、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筆試、考核成績合格線。筆試總成績和筆試、考核成績于5月上旬在湖南領導人才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