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洪洞縣曲亭水庫發(fā)生垮塌漏水,造成多條鐵路、公路營運受阻,下游群眾被緊急疏散。最新消息稱,此次坍塌漏水,無人員傷亡,實屬不幸中之萬幸。毋庸諱言,這應當歸功于當?shù)鼐o急疏散應對得力。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此次垮塌就必定是一起無責任事故。這座中型水庫建于1960年,所謂涵管老化當確有其因,但是來自山西晚報的消息稱,“由于建造設計標準低,2004年曾進行過加固修繕”。那么,公眾的疑問是,為何9年前的加固修繕防不了今日的坍塌呢?
在公眾印象里,夏季雨水多,出現(xiàn)水庫坍塌的新聞倒也不足為奇。卻偏偏在這冬去春來的當口發(fā)生了,難道這初春的汛情比夏季還要厲害?
假如沒有9年前的加固修繕,這涵管老化倒也能搪住坍塌之因。然而,既有加固修繕,則涵管老化的說辭,就難掩眾人之口。加固修繕之時,為何沒有發(fā)現(xiàn)并清除隱患?及至今日事故發(fā)生,才說是50多年前的老問題?
這就引出一個值得深思的話題——加固修繕的責任問題。當一個建筑設施出現(xiàn)問題,是追究其最初的建設者的責任,還是應當追究加固修繕者的責任?設施老化是不假,但加固修繕本身,即是針對設施老化等危險與隱患的。倘若沒這危險與隱患,又加固修繕作甚?倘若一直太平無事,該是原有建設的功勞,還是加固修繕的功勞?抑或二者兼而有之?
理論上講,是原有建設的問題還是加固修繕的部分出了問題,應該一碼歸一碼。但加固修繕本身還承擔了一項發(fā)現(xiàn)問題隱患的責任,沒有發(fā)現(xiàn)隱患,或者發(fā)現(xiàn)了卻未能彌補,加固修繕者都難逃其責。
應當看到,現(xiàn)在很多老式建筑設施都面臨加固修繕的問題。有一些人也很熱衷于這種加固修繕,一般而言這種理由總是能得到應允。但是,我們需要警惕的是,別花費了巨額資金,該除掉的隱患沒除掉,反倒讓資金在這種名義下花去了不少。
洪洞的水庫坍塌事故警醒我們,加固修繕應當有一個檢驗標準和問責制度。施工方要承擔這個責任,驗收方同樣要承擔責任。歸根結底則是,所謂的加固修繕,應當建立于科學的勘察、研究、分析基礎之上,首先是科學地發(fā)現(xiàn)問題,發(fā)現(xiàn)險情。把病根子找到了,才能對癥下藥。如果病根子沒找準就下藥,結果必然是于事無補。
安全是個老話題,我們不能總是等到出了事故才想起安全。所謂的加固修繕作為安全的一道堤壩,也只有真正建樹了安全的理念與責任,才會有加固修繕的質量。否則,再多的安全堤壩也只會是虛設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