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公務員須具備什么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招考職位表);
(七)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哪些人不能報考公務員?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2005年—2007年中央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或江西省錄用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新錄用的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五)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六)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七)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考者的學歷有什么要求?
報考者必須具備擬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條件,具體見招考職位表。
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2008年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2008年9月底之前畢業(yè)),可按畢業(yè)時的學歷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上網(wǎng)(網(wǎng)址: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四、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理解?
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計算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報考者在基層工作的累計時間可以計算為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08年7月。
五、報考年齡如何計算?
本次報考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07年11月26日,具體如下:
18周歲以上是指1989年11月26日(含)以前出生;
25周歲以下是指1981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30周歲以下是指1976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35周歲以下是指1971年11月26日(含)以后出生。
·江西:200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江西:08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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