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我省各級機關的編制空缺情況和工作
一、考錄范圍和條件
報考人員須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公務員基本條件,并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下列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2年3月4日至1990年3月4日期間出生)。
(二)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飘厴I(yè)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應屆?飘厴I(yè)生)。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2007年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原公務員,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在我省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五年(含試用期)以上的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包括報考面向社會招考職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的選調生)可以報考縣以上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全省各級機關面向社會招考的,除因職位特殊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外,不得對報考人員的學歷性質、地域、戶籍等方面加以限制!
省、市級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補充工作人員的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chuàng)新意識強,干事創(chuàng)業(yè),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5年3月4日以后出生),在基層工作兩年以上(2006年以前畢業(yè)的選調生,含2006年),身體健康。
法院、檢察院、公安、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招考公務員的資格條件和報名辦法,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錄用計劃
在省、市、縣機關的錄用計劃中,除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外,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數量,原則上應占錄用計劃的50%。省垂直管理部門市級機關選調生錄用計劃,由有關市委組織部會同用人部門協(xié)商確定。各市的具體考選方案,報省委組織部審核備案。
錄用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變更。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今年省直機關面向社會招考的報名工作,繼續(xù)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08年3月5日-9日。
查詢時間:2008年3月6日-3月10日。
具體辦法是:
2、單位初審:用人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節(jié)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前一天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如果用人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不含報名當天),未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處理,則視為初審通過。網上報名期間,用人部門應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有條件的用人部門,可以組織人員進行網上在線咨詢和交流。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用人部門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詢時間截止之日前登陸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報考省直機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于2008年3月6日-3月10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省直機關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并于2008年3月18日- 22日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按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現場確認手續(xù)。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市級機關報名工作應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有條件的市要進行網上收費。縣級以下機關的報名組織和資格審查方式,由各市自行研究確定。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應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非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簿,有工作單位的人員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取得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三)其他
省屬監(jiān)獄勞教單位的報名及考務工作,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中級人民法院和基層人民法院、設區(qū)的市級以下人民檢察院,以及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市以下基層單位報名及其他考務組織工作,由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本市公務員招考的規(guī)定程序組織實施;其招考計劃、招考職位、具體資格條件等由省級主管部門匯總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公布,并同時納入所在市招考簡章。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要在報名結束后的3日內,將報名的有關統(tǒng)計數據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及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yè)生,服務期滿2年,3年內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上述人員報名時不實行網上繳費,按各考試機構指定的日期、地點和程序辦理報名確認和交費手續(xù)。在辦理確認手續(xù)時,除出具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yè)生要出具縣以上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省直機關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的報名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組織。各市委組織部根據考選的條件要求,在個人自愿報名的基礎上結合選調生在基層工作表現,擇優(yōu)推薦報名。報名時,填寫《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不填報具體的用人部門。報名結束后,由各市委組織部負責審核匯總,并將《從選調生中考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報名統(tǒng)計表等材料報省委組織部。
3. 山東省屬監(jiān)獄勞教所2008年錄用公務員計劃
5. 山東省市縣鄉(xiāng)黨政機關2008年錄用公務員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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