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區(qū)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14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有關精神,現將調劑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員范圍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擬調劑職位的合格分數線,且未進入首批參加面試人選名單的考生可參加調劑。
首批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及調劑職位表,于2014年1月21日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bjrbj.gov.cn)統(tǒng)一公布。
二、調劑報名時間
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三、調劑報名地點
北京市豐臺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12層報告廳。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號(豐臺區(qū)政府麗澤辦公區(qū))。
報名參加豐臺區(qū)人民檢察院調劑的考生,有關要求請在北京檢察網進行查詢。報名參加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調劑的考生,請與豐臺區(qū)人民法院聯系。
四、注意事項
(一)調劑報名當天需攜帶的材料:
1.網上打印的報名表1份(考生本人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打印);
2.網上打印的成績單1份(考生本人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打印);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學歷、學位等)原件及復印件;
5.2014年的應屆畢業(yè)生,除上述(1)—(4)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持學生證、校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需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及復印件);
6.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yōu)秀畢業(yè)生,除(1)—(5)條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yè)學校校級就業(yè)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7.對于基層工作經歷要求“兩年以上”或“三年以上”的職位,除上述1—4項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持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勞動合同書》復印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材料、用人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時間證明(考生為服務期內的社區(qū)工作者,還需提供所服務的社區(qū)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對于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無限制”的職位,除上述(1)—(4)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參考上述(5)、(6)、(7)條的要求準備相應材料,有工作經歷的考生也需提供(7)條所要求材料;
9.2014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除上述(1)—(4)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持區(qū)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10.2014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除上述(1)—(4)所規(guī)定的材料外,考生還需持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二)現場調劑報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實或與報考信息不符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調劑職位。
北京市豐臺區(qū)人力社保局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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