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本章主要內(nèi)容導圖 |
第 2 頁:重點、難點講解及典型例題 |
七、法律責任【★2011年多選題】
(-)納稅人違反納稅申報規(guī)定的法律責任
1.納稅人未按照規(guī)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2.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3.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jù)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逃避追繳欠稅行為的界定及其法律責任
1.逃避追繳欠稅定義: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zhuǎn)移或者隱匿財產(chǎn)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的行為。
2.法律責任:由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以欠繳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扣繳義務人的法律責任
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三)偷稅行為的界定及其法律責任
1.偷稅定義: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者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jīng)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
2.偷稅行為處理: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抗稅行為的界定及其法律責任
1.抗稅定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
2.法律責任:除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jié)輕微,未構成犯罪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拒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拒繳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五)騙稅行為的界定及其法律責任
1.騙稅定義:納稅人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
2.法律責任: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搜索微信公眾賬號“考試吧會計職稱”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