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歷年考點真題匯總
【資料1】(2014年考題改編)
【考點】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銷項稅額+視同銷售+營改增)
甲商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副食品批發(fā)、零售業(yè)務。2016年8月有關經(jīng)營情況如下:
(1)向棗農(nóng)收購一批紅棗,農(nóng)產(chǎn)品收購發(fā)票上注明買價30000元。該批紅棗一部分用于銷售,一部分無償贈送關聯(lián)企業(yè),一部分用于職工個人消費。
(2)銷售煙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稅價款4095000元,另收取食品袋價款2340元。
(3)將一批自制糕點作為職工福利,成本7020元。
(4)轉讓外匯賣出價為50000元,該外匯買入價為3000元,交易的相關稅費為1000元。
已知:金融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6%,煙酒、糕點的增值稅稅率為17%,成本利潤率為10%,農(nóng)產(chǎn)品收購發(fā)票通過認證。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商店收購紅棗增值稅進項稅額稅務處理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用于職工個人消費部分的允許抵扣
B.用于銷售部分的允許抵扣
C.全部不允許抵扣
D.用于無償贈送關聯(lián)企業(yè)部分的允許抵扣
【答案】BD
【解析】(1)選項A:外購貨物用于個人消費的不允許抵扣進項稅額;(2)選項D:外購貨物用于無償贈送的,視同銷售貨物,需要計算確認銷項稅額,同時可以抵扣進項稅額。
2.甲商店銷售煙酒商品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4095000+2340÷(1+17%)]×17%=696490(元)
B.4095000÷(1+17%)×17%=595000(元)
C.4095000×17%=696150(元)
D.(4095000+2340)÷(1+17%)×17%=595340(元)
【答案】D
【解析】甲商店銷售煙酒商品同時收取的食品袋價款屬于價外費用(視為含稅收入)。
3.甲商店自制糕點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7020×(1+10%)÷(1+17%)×17%=1122(元)
B.7020÷(1+17%)×17%=1020(元)
C.7020×(1+10%)×17%=1312.74(元)
D.7020×17%=1193.4(元)
【答案】C
【解析】將自產(chǎn)糕點用于職工福利,視同銷售貨物,沒有同類貨物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計稅依據(jù),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4.甲商店轉讓外匯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50000-3000)×6%=2820(元)
B.(50000-3000-1000)×6%=2760(元)
C.(50000-1000)×6%=2940(元)
D.50000×6%=3000(元)
【答案】A
【解析】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不得扣除交易的相關稅費。
【資料2】(2015年)
【考點】增值稅(進項稅額+銷項稅額+以舊換新+視同銷售)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chǎn)和銷售洗衣機。2014年3月有關經(jīng)濟業(yè)務如下:
(1)購進一批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272000元;支付運輸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稅額2750元。
(2)購進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為8500元。
(3)銷售A型洗衣機1000臺,含增值稅銷售單價3510元/臺;另收取優(yōu)質(zhì)費526500元、包裝物租金175500元。
(4)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A型洗衣機50臺,舊洗衣機含增值稅作價117元/臺。
(5)向優(yōu)秀職工發(fā)放A型洗衣機10臺,生產(chǎn)成本2106元/臺。
已知:增值稅稅率為17%,上期留抵增值稅額59000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通過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下列增值稅進項稅額中,準予抵扣的是( )。
A.購進低值易耗品的進項稅額8500元
B.上期留抵的增值稅額59000元
C.購進原材料的進項稅額272000元
D.支付運輸費的進項稅額2750元
【答案】BCD
【解析】選項A:購進低值易耗品取得的是“增值稅普通發(fā)票”(而非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2.甲公司當月銷售A型洗衣機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000×3510+526500÷(1+17%)]×17%=673200(元)
B.(1000×3510+526500+175500)×17%=716040(元)
C.(1000×3510+526500+175500)÷(1+17%)×17%=612000(元)
D.1000×3510×17%=596700(元)
【答案】C
【解析】銷售洗衣機同時收取的優(yōu)質(zhì)費、包裝物租金均屬于價外費用,應價稅分離后并入銷售額。
3.甲公司當月以舊換新方式銷售A型洗衣機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50×3510×17%=29835(元)
B.50×(3510-117)÷(1+17%)×17%=24650(元)
C.50×3510÷(1+17%)×17%=25500(元)
D.50×(3510-117)×17%=28840.5(元)
【答案】C
【解析】(1)除金銀首飾外,納稅人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應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物的收購價格;(2)甲公司當月以舊換新方式銷售A型洗衣機增值稅銷項稅額=50×3510÷(1+17%)×17%=25500(元)。
4.甲公司當月向優(yōu)秀職工發(fā)放A型洗衣機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0×2106÷(1+17%)×17%=3060(元)
B.10×3510×17%=5967(元)
C.10×2106×17%=3580.2(元)
D.10×3510÷(1+17%)×17%=5100(元)
【答案】D
【解析】(1)納稅人將自產(chǎn)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2)由于甲公司最近時期一直在銷售A型洗衣機,無需計算組成計稅價格,甲公司當月向優(yōu)秀職工發(fā)放A型洗衣機增值稅銷項稅額=10×3510÷(1+17%)×17%=5100(元)。
【資料3】(2016年)
【考點】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簡易計稅)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從事建筑、裝修材料的生產(chǎn)和銷售業(yè)務,2015年10月有關經(jīng)濟業(yè)務如下:
(1)購進生產(chǎn)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17萬元,另支付運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0.33萬元。
(2)購進辦公設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稅額3.4萬元。
(3)倉庫因保管不善丟失一批上月購進的零配件,該批零配件賬面成本10.53萬元,其中含運輸成本0.23萬元,購進零配件和支付運輸費的進項稅額均已于上月抵扣。
(4)銷售裝修板材取得含稅價款234萬元,另收取包裝費2.34萬元。
(5)銷售一臺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取得含稅銷售額20.6萬元,該設備于2008年2月購入。甲公司屬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
已知:貨物增值稅稅率為17%,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稅率為1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上期留抵增值稅稅額為5.6萬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已通過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
根據(jù)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的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是( )。
A.上期留抵增值稅額5.6萬元
B.購進辦公設備的進項稅額3.4萬元
C.購進生產(chǎn)用原材料的進項稅額17萬元
D.支付運輸費的進項稅額0.33萬元
【答案】ABCD
2.甲公司當月丟失零配件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的下列計算列式中,正確的是( )。
A.10.53÷(1+17%)×17%=1.53萬元
B.10.53÷(1+17%)×17%+0.23×11%=1.5553萬元
C.(10.53-0.23)×17%+0.23×11%=1.7763萬元
D.(10.53-0.23)×17%=1.751萬元
【答案】C
【解析】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或服務,如果事后改變用途,用于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購進貨物發(fā)生非正常損失、在產(chǎn)品或產(chǎn)成品發(fā)生非正常損失等,應當將該項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或服務的進項稅額從當期的進項稅額中扣減;無法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外購項目的“實際成本”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零配件和運費稅率不同,需要分別計算進項稅額轉出。
3.甲公司當月銷售裝修板材增值稅銷項稅額的下列計算列式中,正確的是( )。
A.[234+2.34÷(1+17%)]×17%=40.12萬元
B.234÷(1+17%)×17%=34萬元
C.234×17%=39.78萬元
D.(234+2.34)÷(1+17%)×17%=34.34萬元
【答案】D
【解析】(1)銷售價款和價外費用(包裝費)均為含稅金額,需要價稅分離;(2)包裝費的適用稅率與被包裝貨物的稅率一致。
4.甲公司當月銷售機器設備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的下列計算列式中,正確的是( )。
A.20.6÷(1+3%)×2%=0.4萬元
B.20.6×2%=0.412萬元
C.20.6×3%=0.618萬元
D.20.6÷(1+3%)×3%=0.6萬元
【答案】A
【解析】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應納增值稅稅額=含稅售價÷(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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