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2 頁:多選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第 4 頁:計算分析題 |
第 5 頁:綜合題 |
第 6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7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8 頁:判斷題答案 |
第 9 頁:計算分析題答案 |
第 10 頁:綜合題答案 |
五、綜合題
1
[答案]
(1)
甲公司2011年度應納稅所得額=2000-20-20--30+10-100×50%-320=1570(萬元)
甲公司2011年度應交所得稅的金額=1570×25%=392.5(萬元)。
(2) 單位:萬元
項目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應收賬款 | 340 | 400 | 60 | |
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 | 400 | 420 | 20 | |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chǎn) | 940 | 700 | 240 | |
預計負債 | 60 | 0 | 60 | |
合計 | 1740 | 1520 | 140 | 240 |
(3)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借方余額=140×25%=35(萬元),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借方余額為130萬元,故本期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發(fā)生額=35-130=-95(萬元)
會計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9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95
本期遞延所得稅負債貸方余額=240×25%=60(萬元),期初貸方余額為50萬元,所以本期遞延所得稅負債發(fā)生額=60-50=10(萬元)
會計分錄: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10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0
(4)甲公司2011年所得稅費用金額=392.5+95=487.5(萬元)。
2
[答案]
(1)事項(1)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2011年12月31日該項無形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800-50=750(萬元),計稅基礎=800-800/10=720(萬元),資產(chǎn)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chǎn)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30萬元(750-720),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30×25%=7.5(萬元)。
更正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7.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7.5
(2)事項(2)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稅法認定的計稅基礎為初始取得時的成本,2011年年末交易性金融資產(chǎn)的賬面價值為560萬元,計稅基礎為500萬元,資產(chǎn)賬面價值大于計稅基礎產(chǎn)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60萬元(560-500),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60×25%=15(萬元)。
更正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1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 15
(3)事項(3)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對于因債務擔保確認的預計負債,稅法規(guī)定無論是否實際發(fā)生都不允許稅前扣除,其計稅基礎=賬面價值-未來期間稅前扣除的金額0=賬面價值,不產(chǎn)生暫時性差異。
更正分錄:
借:所得稅費用 2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20
(4)事項(4)甲公司遞延所得稅相關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非同一控制下免稅合并形成的商譽,初始確認時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0不同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根據(jù)企業(yè)會計準則規(guī)定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更正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負債 25
貸:商譽 25